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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NB奔驰”被总局约谈? 期待自己“滚”出中国?

5月10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就“西安奔驰漏油事件”相关问题约谈奔驰。据透露,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质量发展局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5月10日,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指出,事件发生一个月来引发持续关注,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暴露出汽车行业一些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价外加价、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成为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痛点。

奔驰在品牌公关、社会责任、质量双重标准、服务等方面全面“崩塌”,对得起这几年蹭蹭上涨的销量吗?!奔驰可能有自己“滚”回德国的节奏啊。让我们一起分析其中的内幕。

顺利(66)的价格买到一个闹剧?

66万的车没开出4S店发动机就漏油了,我相信几乎所有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很不爽,本来想过生日,竟然遇到这样不顺的事情;从11日女车主坐在引擎盖上哭,到16日“圆满解决”总共经历了长达6天。

少来些公关套路 关心下车轮下的生命

奔驰在此次事件中有5大套路:1)没直接否定女车主提出的质疑,而说会调查;2)在声明中没敢盖公司公章;3)矛头只对准利之星,绝口不提质量问题。让这位女士去德国总部参观,总部的质量要好于中国,实行两套标准,这款车是原装进口也出现了低级问题;4)不退车,而是换同款车,显示消费者对其信任;5)给予10年1对1VIP服务,安抚消费者,并建立黏性。希望奔驰少一些讨论,提高下质量。我们至今也没有看到当时那辆漏油惹祸的车究竟是怎么回事,幸亏没出店就漏油了,如果开出了店还不知道有什么更大的幺蛾子,这对消费者的生命也是一种亵渎啊!

奔驰车有没有在中国实施更低标准?

很多跨国企业歧视中国消费者,召回时维度绕过中国片区,甚至某些品牌在国内专门卖“低配版”,被戏称为“二等公民待遇”。这三年奔驰在中国的销量大增,然而中消协数据显示,奔驰遭受的质量、售后服务投诉在车企中高居第二位。原装进口车都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不能不让我们怀疑她是否给我们实行两套标准?让我们等待车辆检测的结果吧。一些企业公然歧视,前些年有汽车全球召回,唯独绕过中国片区。在百度与360搜索“奔驰质量”,清一色的质量很差的新闻,令人触目惊心——爆胎成常态,奔驰神回复:外力所致发动机设计缺陷,奔驰神回复:维修费用2万自理;爆缸频发,奔驰神回复:发动机进入外物所致,更换费用16万自理;多车型减震断裂频发,奔驰神回复:受外力冲击所致;9AT变速器异响严重,奔驰神回复:奔驰变速器就这个声音。奔驰旗下车型众多的质量问题并不空穴来风,包括爆胎、爆缸、发动机设计缺陷、减震断裂、变速器异响等问题都不是以个案存在。目前为止,面对出现的问题,奔驰方面均没有拿出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如此坑害中国消费者的奔驰如今火了,趁着东风我们让他火得更彻底吧,火到他怀疑人生。

利益捆绑如何解决?

利星行汽车是在中国成立最早,也是目前最大的奔驰汽车经销商,同时还是世界最大的奔驰乘用车经销商集团之一。2017年5月,利星行汽车有限公司和戴姆勒(奔驰母公司)在既有的合作伙伴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戴姆勒成为利星行汽车国际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可见,他们是很纯粹的利益捆绑关系,利星行汽车国际有限公司出问题,奔驰公司难逃干系。利星行汽车有限公司旗下的西安利之星此前曾被曝多次因车辆质量问题引发车主维权的事件,根据公开判决文书显示,2015年至2018年还涉及17起诉讼案例。

到底谁是甲方谁是乙方?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一般是出资方或投资方,是合同的导方;乙方一般是劳务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是乙。但是我们看到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是甲方,消费者是乙方,从协议上来看,消费者也是被动的。

奔驰收取“金融服务费”是否合法?

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强调,奔驰4S店为消费者办理贷款已向奔驰金融机构收取相应报酬,再以“金融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名目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违反法律规定。任何汽车销售企业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都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确保事先明码标价、消费者自主选择、提供质价相符的真实商品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费用;不得巧立名目,误导消费者;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搭售、虚假宣传、诱导式交易等。

交付不合格汽车是否应退换货?

所有汽车厂家及经销商必须正确理解并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规定。适用汽车“三包”规定的前提是交付合格汽车产品,交付不合格汽车产品的应当依法退换货,不得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来减轻自身法定责任,不得无理拒绝或者故意拖延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总局:未来怎么办?

奔驰事件是中国汽车市场的一个缩影,市场监管总局透露,下一步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对汽车销售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破除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潜规则,坚决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此外,还将加快修订汽车“三包”规定,推进建立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更好规范汽车行业发展,推动汽车消费升级扩容,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同时敦促所有汽车生产、销售、维修等相关企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倡导社会责任感较强尤其业内领先的企业,不断改善消费体验,提升商品服务品质;鼓励更多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和解机制,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新能源汽车观察家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kol/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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