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重庆市财政局网站发布了“重庆市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简称《政策》)的通知,这是继2016年重庆市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后的又一重要战略部署。
《政策》指出,补贴对象为在重庆市购买、上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补贴产品为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同时满足国家及本市补助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上市、区县(自治县)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详见附件)。
就燃料电池车而言,补贴标准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40%,具体来说,乘用车补贴标准为2400元/KW,补贴上限为8万元/辆;轻型客车、货车以及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的补贴上限分别为12万元/辆和20万元/辆。
附件: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燃料电池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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