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号,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并于5月22日发布了《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第一批)公示》。在公示中,第一段写到:“为促使优势企业更优更强、带动产业升级,促进提高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推优原则,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近期组织专家对材料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了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将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可以看出,第一批白名单的评审工作十分严谨,除对申报单位进行了材料审核外,还进行了专家评审。是否在企业现场评审公示中并没有提及。
白名单从1.0版、2.0版,到现在的3.0版历经数年,不断跟随市场环境的变化而调整,总的方向是值得肯定的。但具体细节上,似乎总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在《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发布之初,很多业内专家发表了各自的观点,有支持的有反对的,大家可以在网络上自行搜索。
白名单到底好不好,我们不想讨论,只是将《管理办法》中的一些技术细节拿出来与大家一起分析。
如下图,在白名单管理办法附表3中,提到氢燃料电池电堆产品“冷启动温度”指标。
什么是氢燃料电池电堆?
查遍了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2)编写的所有国家标准,并无该术语。在《GB/T 28816-2012 燃料电池 术语》中相关名词术语有:
其中:
在《GB/T29838-2013 燃料电池 模块》中,相关术语有:
还查找了其它与车辆相关的标准,如下表,也未发现“氢燃料电池电堆”这个术语。
又查找了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4/SC 27)发布的标准,《GB/T 24548-200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术语》,也未发现。
国家标准作为优先级,应该被企业和组织所采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那么叫“燃料电池堆”对吗?对的!可是又有个问题,燃料电池堆能“冷启动”吗?
摘自《GB/T24548-200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术语》
摘自《GB/T24554-2009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要想冷启动必须有配套设备,尤其是用于汽车动力的。从上述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燃料电池堆”不是“燃料电池模块”,更不是“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是无法工作的“裸堆”。也就无法进行“冷启动温度”的测试。
在最新发布的标准《GB/T 33979-2017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低温特性测试方法》也得到了验证。
在《管理办法》“自愿申请的企业基本要求”中“(七)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建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预案机制和节能管理体系,通过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评估或认证,并建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监控和处置系统。”对企业的要求还是非常全面的,但不知这些要求是以第三方的证明材料为准,还是以企业自己提供的内部评审材料为准?
在《管理办法》“四、技术能力要求”中“(十七)企业应建立产品设计开发机构,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15%或总数不得少于150 人。研究开发人员至少应涵盖新产品设计、技术研发、材料分析评价、模拟仿真技术评价、新工艺工装开发、产品试制与测试分析、企业标准或规范的制修订、专利跟踪和申请等方面。”
首先,这一条是对所有申报企业研发人员的要求,并未单独指定燃料电池企业。其中总数不得少于150人理解上也应该是研发人员总数150人。如果用15%的比例换算可以得到企业总人数应该在1000人以上,我不知道中国现在有没有这样的燃料电池企业???也不知道入选第一批名单的企业是否达到了这样的要求???《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就是因为“过分强调产能要求,必将导致行业部分企业盲目扩产,并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且相关标准过于苛刻,争论之声四起,导致在征求意见后的最终政策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出台。”(摘自《白名单“回归”:动力电池业“波澜再起”?》)
再者,燃料电池还处于培育期,很多创业型公司总人数可能都不到150人,这样做是否符合国家支持创业创新的政策。《管理办法》是否应该考虑如何实施国家政策、如何鼓励双创、如何扶持小微型企业,而不是只要大的、只鼓励大的。
第三,广东省某市已经开展多年的“机器换人”政策,除为解决“人员荒”,更是为使当地企业转型升级。如果为了进入白名单是否还要进行大量招聘?
这种对企业研发人数的直接干预,是不是也有待商榷。
在《管理办法》“六、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二十三)动力蓄电池企业应通过IATF16949 质量体系认证,编制并执行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具备完整的可追溯体系和信息化生产管理流程。燃料电池企业应重视质量体系的建设工作,原则上要求通过IATF16949 质量体系认证。”
这一条也待商榷。IATF16949是质量体系认证,而不是上面提到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本文仅站在从业者和看客的角度,对《管理办法》中关于燃料电池的一些有待商榷的细节进行分析,希望白名单《管理办法》的颁布,可以给与行业发展更好的指导作用,可以有效的促进新能源产业,尤其是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燃料电池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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