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的公众号推了一篇文章《滴滴公司100万元寻找顺风车司机刘振华》。此文一出,很多人转发了这篇文章里面那张具有民间通缉令意味的截图,意在配合警方寻找杀害空姐的凶手嫌疑人。我无条件支持正义的伸张,但滴滴此举是否公关意味太浓?
第一,滴滴是否有权透露司机身份信息与头像,设否涉嫌用非法手段对付非法,是否构成了对警方权力的一种僭越?
其次,文中“滴滴”二字重复出现3次,“顺风车”出现3次,两大关键词均直接导向平台的重要业务,这是广告的常规操作手法;
再者,全文轻描淡写地说“因为涉及重要事项”,而特意隐匿了涉事案件的经过,对空姐、遇害、凶嫌等字样更是只字不提。这是不是广告操作手法上的中性传播选择?
第四,正文标题加粗字号突出100万赏金,广告目的更一览无遗。
第五,作为滴滴出行板块的重要一环——顺风车出行,从司机注册到司机管理都是滴滴相当薄弱的一环。以北京顺风车司机注册为例:
司机只需要提供驾照和行驶证——还贴心地提示可以是本人的,也可以是他人的。在这个环节,如果司机上传的是本人的驾照也就罢了,如果不是本人的驾照(比如说是偷来的驾照或者买来的驾照),那么司机身份将如何确认?
也就是说,刘振华究竟是不是照片上的这个人,滴滴真的心里有数吗?
顺风车究竟安全吗?经常打滴滴顺风车的乘客,你们真的心里有数吗?
难道滴滴没有办法解决这类问题吗?不,其实是有的。早在2016年,当时尚在中国运营的优步就已经和人工智能企业Face++合作,将审查司机真实人脸的技术引入司机注册环节。
换句话,每一个注册司机在上传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之后,还需要通过手机摄像头实时摄制自己的脸部影像,以保证人证一体。这个在2016年就被优步攻克的难题,为什么一直到2018年,滴滴都没有在自己的司机注册端使用?
出行君很想知道百万元寻找司机的滴滴,预先赔付了受害者家属多少?出行君更想知道,滴滴预先花了多少努力,在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上?
由此,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不仅仅是滴滴帮警方的助攻,而更像一个花费百万元的滴滴广告。
从传播的性价比来说确实非常高,但出行君认为,这有违商业道德。
出行让生活更美好,而不是出行让生命更危险。出行君倒希望自己的分析与看法是错的。
此外,这一事件的法律责任尚不清晰。
2016年11月,郑州市交委发布了《郑州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但对于司机和车辆都没有明确的要求。
不过,该意见稿提出,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比如滴滴)需要将注册合乘出行提供者和车辆等相关信息及合乘数据接入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至今,郑州的这一征求意见稿仍未变成正式的规范性文件。那么,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是否承担以及承担何种责任,欢迎各位留言发表高见。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大出行下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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