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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再议急迫的电池回收问题

中国新能源汽车政策在发展方面一般都会按照几个阶段来划分,比如2001年到2007年是起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以863计划开端,确定了为“三纵”(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三横”(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动力总成)的研发布局,并且出台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2008年到2011年是推广阶段,比如“十城千辆工程”,并且国家将新能源汽车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从2012年开始正式迈入发展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不断出台,包括准入管理、财政补助政策、税收优惠、基础设施等各个方面。

看起来在日趋完善的中国新能源汽车政策体系,尤其是补贴政策随着骗补事件的曝光就显得有点不堪一击。某种程度上该解决的是政策出台的滞后性,依旧拿补贴政策来说,周期较长并且下发不一定会及时,再加上存在地方保护等影响,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促进有限。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积分管理和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等政策出台后,将会弥补补贴政策的退坡和一些漏洞。虽然有一系列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但新能源汽车仍然需要解决很多正在面临的困难,比如缺乏真正的核心技术、基础设施规划实施不到位。因此新能源汽车产业离真正的市场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关于新能源汽车政策如何进行的建议及观点有很多,多是从宏观或者整体的层面上来讨论的。其实最应该具体到具体的细节上,本文就动力电池回收政策说一说自己的看法。

笔者曾在《动力电池回收特别急迫,国外的经验能给我们哪些启示》一文里就动力电池的回收技术及工艺进行过一些探讨。当时提及针对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领域,我国目前只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有关系。目前已经出台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这一新政策,可以看做是针对未来动力电池使用寿命到期后的处理预案。尽管有此政策出台,但废旧动力电池在回收利用方面依旧缺乏全面而具体的专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也处于相对落后。

动力电池回收特别急迫,国外的经验能给我们哪些启示

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预计到2020年前后,我国仅纯电动(含插电式)乘用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到12至17万吨的规模。要如何回收处理好这些废旧电池,除去短期的梯次利用暂时还没有看到更好的办法。

与废旧汽车回收面临的问题相类似:

(1)报废汽车的回收率低,大部分报废车流向了二手市场。而动力电池在使用寿命到期后如果不能规范回收处理也会流向不明使用场合造成危害。

(2)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整体水平低、规模小且拆解技术落后,不规范操作及堆放会造成环境污染。如果不处理好动力电池的回收,污染问题更加严重。

(3)目前国外汽车拆解企业的税率在3%-5%左右,而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缴纳的各项税费高达20%以上,大多企业不能长期承受。在没有经济补偿政策的背景下,从事相关回收利用的企业得不到支持,盈利艰难使得后期投入不足陷入放弃的局面。

因此除去技术条件的限制,回收利用企业准入条件和管理体系的缺乏同样也在制约着动力电池有效回收利用。很有必要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建立一套完善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另外建议国家在政策层面上不仅只有鼓励和引导性的政策,更应该有惩罚性措施。只要是从事动力电池回收产业链上的企业,无论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或整车厂还是回收企业如果没有做到预期规划目标将会得到处罚。以期避免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这是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不负责任。

新能源汽车产业热潮中必会有产能过剩现象的出现,如果一味采用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动力电池的回收将会更加困难。加强动力电池的回收与再利用的根本目的是要真正实现新能源汽车的可持续发展。对动力电池进行高效合理的回收和利用,不能够等到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起来之后才去考虑和规划,重蹈前期一些政策不足与漏洞的覆辙。而是应该就在现在,就在当下,政府与企业,政策与技术,多管齐下,为未来新能源汽车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李浩晨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kol/4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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