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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纲要(2009-2012年)

江苏省政府 办公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编制的《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纲要(2009-2012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纲要

(2009-2012年)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进程,提升我省汽车产业综合竞争力,实现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加快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发展创新型经济的战略部署,结合《江苏省新能源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09-2012年。

  一、发展背景和现状

  (一)产业界定与特点

  新能源汽车是以电、氢、二甲醚等非常规车用燃料为动力来源,采用先进的动力控制技术、驱动技术和新型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也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以及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以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制造为主干,新能源车用发动机、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车用附件(电转向、电空调、电制动等)关键部件为支撑,高强度轻质车用材料、电池专用材料等为配套,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为延伸,制造业为主、服务业为辅,相互配合、彼此促进的新兴产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汽车技术、能源技术以及电子控制技术发展的结果,不仅具有技术水平高、投资规模大的特点,还具有技术领域广、带动范围大、社会影响深的特点。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可以推进机电能源技术协同发展,加速汽车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发展背景与趋势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速,汽车工业快速发展,国际原油供求矛盾逐步加深,全球气候变暖日益明显。在此背景下,以节能减排为重要目标的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并逐步形成以能源、机电新技术为支撑,多种新能源为动力,涵盖新能源汽车整车、配套部件、专用储能材料及相关服务等领域,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新兴产业,呈现快速突破、竞相发展的态势。

  从全球来看,汽车大国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应用,市场领导地位基本确立。美日德英法等汽车大国在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技术和整车设计、试验方面已形成一定积累,在技术保障、基础设施(比如燃料加注站、电池充电站等)方面也相继进行了区域性市场化实验。目前,全球正常运行的100多辆燃料电池汽车、约6万辆纯电动汽车、150多万辆混合动力汽车,基本集中在发达国家。

  从国内来看,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产品研发加速推进,示范应用开始起步。一是技术创新步伐加快。通过原始创新(包括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和委托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新能源汽车产品逐步面世,动力电池等领域单项技术的国际差距日渐缩小。二是示范应用开始起步。国务院发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至2011年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财政部、科技部联合部署,在全国13个城市启动示范应用并提供财政支持。三是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吉林省提出主要依托一汽集团加大研发投入,至2012年建成1000辆混合动力客车和1.1万辆混合动力轿车基地。湖北省规划在未来10年内培育8-10家整车企业和一批零部件企业,至2020年形成60万辆整车产能、800亿元产值,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达50%,全省80%的公用车和40%的社会车辆使用”新动力汽车”。山东省出台了《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至2011年形成5万辆产能,占当年新车的5%,至2015年形成30万辆产能,并且培育5家骨干企业。客观分析,国内大批量生产所需的技术储备、市场化应用所需的基础设施尚不具备,总体上正处在以研发、试制、示范为主的初级发展阶段。

  (三)发展现状与挑战

  我省新能源汽车整车加速研发试制,动力电池等关键部件相对领先。据最新调查,全省现有新能源汽车企业31家,2008年新能源汽车领域(包括整车和关键部件)销售收入67.66亿元。一是整车研发开始启动。现有整车研发制造企业9家,正在研制开发新能源(纯电动)汽车11款,按研发阶段划分为:概念设计1款、功能设计2款、样品试制7款、小批量生产1款。南京依维柯纯电动电力行业专用服务车已取得新能源轻型客车产品公告,并实现小批量生产和商业运用。二是部件研发取得成果。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研发制造企业14家(包括兼营的2家整车企业),注册资本7.58亿元,2008年主营收入48.56亿元,从业人员7118人,7家企业进入”小规模生产”研发阶段。现有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研发制造企业5家,注册资本0.76亿元,2008年主营收入10.88亿元,从业人员3897人,现已全部进入”小规模生产”研发阶段。电空调、电转向、电制动等电附件研发制造企业6家(包括兼营的1家整车企业),注册资本2.61亿元,2008年主营收入8.22亿元,从业人员2666人,分别有2家企业进入”样品试制”和”小规模生产”研发阶段。全省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领域获得发明专利47件,已申请发明专利69件。三是示范应用酝酿推进。苏州、常州、南通等市依托本地新能源汽车研发基础,结合节能减排实践,正积极酝酿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

  从当前情况看,我省新能源汽车发展仍然面临瓶颈约束。一是企业规模较小。25家关键部件企业注册资本不足11亿元,户均4400万元。二是研发能力不足。25家关键部件企业现有科研人员540人(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42人),仅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9%;2008年研发支出1.29亿元,仅占当年主营收入的1.9%;23家各类研发机构中,国家级5家,省级11家,全部集中在关键部件领域。三是质量不够稳定。由于研发起步较迟,材料供应滞后,工艺装备有待优化,动力电池等部件和整车产品质量尚不稳定。此外,成本高、价格高,即期市场需求小,影响了产业发展。

  二、发展思路、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为契机,以重点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为重点,加强研发创新,加速更新改造,加大示范应用,努力培育一批整车制造和配套产业自主品牌,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积极推进整车产品规模化、重要部件本地化、关键技术自主化、产品应用多样化,至2012年,初步建立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品牌产品为支撑的研发、制造、售后服务体系,初步形成部分类别重点整车和重要部件国内领先优势。

  产业初具规模。至2012年,新能源汽车产业销售收入力争突破200亿元,整车生产能力达6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量的比重达5%左右。

  结构比较协调。至2012年,新能源汽车整车协同发展,乘用车达5万辆,客车达1万辆。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辅件等关键部件和电解液、储氢材料等专用材料加速发展,销售收入达100亿元,实现三年翻一番。

  创新取得突破。以企业为主体,加快建设各类研发平台,力争至2012年,各类新能源汽车研发机构达40个(其中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达20个),科研人员达1000人,授予发明专利累计达100项。

  市场加速拓展。充分利用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政策机遇,既拓展国际市场,又开拓国内特别是省内市场,积极引导消费倾向,努力扩大公众消费需求,为产业持续发展创造必备的市场条件。

  至2015年,初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应用、服务体系,形成15万辆整车生产能力和具有国内一流技术与明显竞争力的关键部件产业体系。

  (三)发展原则

  坚持原始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相结合。把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放在突出位置,以现有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为基础,大力支持自主研发、联合开发,积极支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集成创新,积极探索和实施具有地方特色的技术创新机制和激励措施,逐步形成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

  坚持整车发展与关键部件技术突破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积极推动和加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关键部件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密切合作,以整车带动部件,以部件促进整车,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与配套设施完善相结合。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城市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和新城区、开发区建设,布局和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为新能源汽车进入公众消费市场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企业自主发展与政府政策扶持相结合。积极落实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和补贴政策,加快实施《江苏省新能源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江苏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贷款贴息、投资补助和研发支持。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重点产品

  以城市公共交通为重点,加快开发新能源客车。以国家示范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有客车企业研发制造基础,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纯电动、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天然气大中型客车,完善制造工艺,形成中等规模批量生产供应能力。

  以家庭和出租行业为重点,加快开发新能源乘用车。主要依托现有企业,加强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充分利用上汽集团、东风汽车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整体优势和研发成果,加快发展纯电动乘用车。积极支持有关企业争取国家认可新能源汽车生产资格,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主要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实现出租汽车”新能源化”。

  以各类园区用车为重点,加快开发新能源专用车。根据风景区、开发区、高校园区和工业园区的特点,积极研发新能源观光客车和区内短途交通客车。围绕市政、邮政、电力等特种公用行业需要,加快发展纯电动、混合动力轻型商务专用车。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纯电动微型车以及其他特定场地新能源专用车。围绕节能减排、降低噪音,以各类景区、园区为重点,率先示范应用新能源专用车。

  以增强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加速发展配套产品。充分利用关键部件发展基础,坚持一手抓整车研发,一手抓部件提升,提高本土配套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围绕近期发展混合动力车、长远发展纯电动车的目标,积极培育壮大骨干企业,突出发展高性能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形成2-3个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小巨人”企业。促进驱动电机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传统电机企业转型,逐步确立行业领导地位。以电转向、电空调为重点,加速发展车用附件。积极发展电池阴极、阳极、电解液和第2代储氢合金等专用材料,促进发展电池制造专用装备。

  (二)开发关键技术

  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增加技术积累。围绕纯电动新能源汽车需求,重点开发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技术、驱动电机及系统控制技术、整车电控技术、整车匹配技术、车载充电技术、电空调技术、电转向技术、电制动技术,积极开发发动机技术、动力耦合技术、自动变速箱技术。动力电池领域,重点开发电池分选和一致性技术、电池包可靠性和耐久性设计技术、电池成组连接技术和电管理、热管理、充放电、安全防护技术。驱动电机领域,重点开发热管理技术、电磁兼容技术、抗震降噪技术、可靠性设计技术和传感、集成控制技术。

  完善技术创新组织方式,提高研发效率。坚持开放式创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产学研结合,整合优势资源,共同组建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发机构。依托骨干企业加速组建和提升一批省级以上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提升和发展南汽研究院,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加快”走出去”步伐,通过收购兼并海外研发型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团队,建立海外研发基地,实现研发目标自主确定、研发过程自主控制、研发成果自主支配。加快标准化步伐,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技术平台参与国家标准制订,加快推进动力电池等关键部件标准化。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大力引进和培养领军人才,积极引导和形成优秀团队,推进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变频驱动、电动空调、汽车电子等关键部件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研究。

  (三)打造特色基地

  培育整车基地。充分利用大企业、大集团整体优势,依托现有基础,在南京、盐城、徐州等地加快培育主要面向家庭、出租行业和特定场地、具有小批量生产能力的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基地。充分发挥现有客车企业优势,在盐城、常州、扬州、苏州等地加快培育主要面向城市公交和公益行业、具有中等批量生产能力的大、中型及轻型新能源客车。

  发展部件基地。进一步增强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清华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等动力电池研发机构能力,进一步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在泰州、常州、苏州等地建设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高技术水平的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特色产业基地。积极引导传统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快转型,促进骨干企业加速发展。在南京、常州、镇江、泰州、苏州等地逐步形成具有一定产业规模、较强竞争能力的驱动电机、电控系统、车用附件等关键部件、专用材料特色产业基地。以现有车用发动机企业为基础,积极开发新能源车用发动机。

  (四)培育优势企业

  培育龙头型企业。选择少数资产规模大、技术积累多、从业经历长的整车企业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部件企业,引导要素集聚,加快发展步伐,壮大企业规模。至2012年,力争1家整车企业销售收入达20亿元,2家整车企业和5家企业动力电池等关键部件销售收入突破10亿元。

  培育成长型企业。积极引导和支持能源、汽车行业科研开发机构特别是高层次领军人才及高水平研发团队,直接参与产品研发、项目投资和企业经营,重点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附件等重要部件和专用材料领域,培育一批以先进技术为支撑、资本与技术紧密结合,具有高速成长能力和鲜明专业特色的成长型企业。

  (五)完善服务体系

  加强检测评价,构建新能源汽车服务平台。企业加快完善检验检测手段,质监部门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部件的检测评价平台,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体系,制定有关产品质量要求,保证新能源汽车质量合格、产品安全。积极推进丰田(常熟)试车场和中汽盐城试车场项目,完善项目设计,适应新能源汽车试验、验证需求。

  加快推广应用,构建新能源汽车市场平台。以城市规模大、人口密度高、车辆增长快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等大城市,游客流量大、环境要求高的扬州等旅游城市或城镇为重点,积极创造条件,尽早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示范城市。以发展城市混合动力、纯电动和代用燃料公交车、出租车为重点,加快布局和建设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充电站、加气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服务系统,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普及进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环保厅、国土资源厅、质监局、旅游局等部门参加,建立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小组,负责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协调集成各方面资源,合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

  (二)注重规划引导

  各地区要针对市场需求状况和产业发展现状与特点,加强规划引导,鼓励企业扬长避短、差异化竞争,促进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三)严格目标考核

  各地区、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四)落实配套政策

  新能源汽车享受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新能源、汽车、环保(节能)等产业扶持政策。对我省尚未取得国家新能源汽车准入条件的企业,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家认可生产资格,列入《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国土资源厅、旅游局等部门研究提出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与创新平台建设予以重点支持。省财政厅对新能源汽车购置、运营费用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对授予的发明专利实行一次性奖励。借鉴兄弟省市做法,由省财政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研究制订《江苏省新能源汽车资金补贴及优惠办法》,对新能源汽车研发、示范运营的车辆购置和配套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对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在购置、使用、维护等环节给予政策优惠。经争取被列为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的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新能源汽车研发和应用示范。

  (五)加快推广应用

  由省财政厅、科技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尽早申请将我省符合条件的市列为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列入省节能产品补助清单和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鼓励城市公务用车、公用事业用车优先采用混合动力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汽车采购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要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从2010年起,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的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辆要逐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财政部等十部门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建〔2009〕333号),鼓励车主”以旧换新”改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仅在公众道路以外的场地(指公园、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园区、港区、旅游景区和高等院校等特定范围内)运营的新能源汽车,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可到质监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核发区内机动车辆牌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用地给予优先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用电价格由省电力公司会同省物价局研究确定,按非普工业电价执行。支持新能源汽车公司示范运行,在有条件的市设立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公司,由政府给予一定财政补贴,鼓励地方政府投资机构和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入股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公司。

来源:江苏省政府

作者:办公厅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zhengce/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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