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事件还在发酵。 尽管滴滴宣布自5月12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服务,停业整改一周,但这一亡羊补牢的措施并未为滴滴赢来多少点赞。
相反,媒体围绕顺风车业务本身进行了追问,诸如《没有真正的顺风车》,《滴滴的轮回——顺风车的性暗示》,《滴滴顺风车会走向末路吗?》。这些文章都在直接或者间接讨伐顺风车,甚至有人建议永久关闭顺风车。
“出行君”读了这些文章之后发现,不少作者对顺风车产品了解有限,或者很少乘坐顺风车,对这款产品存在很多误解,基本的概念和事实都没有说清楚,而漫天的指责和过度的演绎随处可见。
为此,作为一名顺风出行近400次的老乘客,“出行君”决定说几句公道话,包括我们的观点和我们的建议。出行君的基本观点是,只有“顺风车”才是真正的共享出行。
这款产品虽然有诸多可以改善的技术缺陷,但依然是一款真正的绿色共享出行的好产品,我们应该讨论如何完善之,而不是棒打或者封杀之。
1.顺风车是网约车
什么是网约车?2016年7月7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网约车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对顺风车,《网约车暂行办法》在第38条提出,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这说明顺风车是特殊的网约车,7部委将立法权授权給了地方政府。
从各地的立法进度来看,有的地方已经出台了地方政府规章,如北上广深,有的地方立法至今阙如,如滴滴事件中的郑州。
2.顺风车是非营运网约车
那么顺风车特殊在哪里?
先谈非顺风车的网约车产品。包括快车、专车和豪华车,从一开始就被定义为是完全商业化的营运产品。
司机和车辆来自闲散的个人,这些个人在补贴的刺激下,大部分成为专职的司机,这些来自第三方的车辆管理和司机培训,滴滴委托給了当地的租车公司,这些租车公司基本不收滴滴的钱,而是通过滴滴的平台引流在车后服务上通过赚司机的钱实现盈利。滴滴作为平台,根据路线规划和算法对每一段路程进行商业化营运定价,从每单每个乘客的乘车费中抽取大约20%左右的费用。在这个过程中,非顺风车司机可以基本获得类似出租车司机的收入。
再看滴滴的顺风车。它一开始就被定义为公益或者半公益的非营运产品。同样的里程,顺风车的平台管制价格比快车便宜1/2左右。滴滴平台的抽成比例也比非顺风车少一半左右,具体比例从起初的5%到后来的10%。在这样的定价机制中,乘客支付的成本只是燃料或者充电的动力成本,司机的额外收益十分有限。
这也是滴滴平台坚持不給顺风车乘客开发票的原因(去年一度开过发票,后来又取消了)。
因此,在有关法院的判决中如此定义顺风车:“顺风车”模式实际上是一种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的网络拼车模式。虽然这种合乘形式具有有偿性,但其收费标准明显低于出租车等正规营运车辆的收费标准,结合汽油费、车辆折旧费、驾驶人员人力成本等综合因素,驾驶人通过一定费用分摊部分出行成本存在合理性,不能仅以“收取费用”这一表象认定该合乘属于营运性质。
3.非营运属性已被突破
顺风车原本是非营运产品,但在现实中已被突破,在某情景下变成了营运出行产品。
“出行君”发现,无论是一线城市的机场路线或者高铁站路线中,还是一线城市周边的跨城路线中,已出现专职的顺风车司机,他们通过2部或3部手机,让多个乘客支付非拼车价格进行拼车,而非单位报销的乘客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接受。顺风车司机已经将最初的公益产品“灵活地”变通了成了实质意义上的商业产品,这些司机跑顺风车,比跑快车更划算。
这是典型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智慧”。
4. 应被鼓励而非棒打
从理论上来说,滴滴的顺风车本质上既没有增加城市的车辆,也没有加剧城市的拥堵,而是在既有的存量运力基础上,满足了更多人的出行需求。所以这才是真正的共享出行。
而滴滴的非顺风车产品,以c2c模式为主,很多车主通过租赁车辆或者自己的车辆成为专职的网约车司机,在提高城市运力的同时,增加了城市的车辆,加剧了城市的拥堵,结果是可能增加了个人出行的效率,但未必提高了社会的出行效率。这是非典型的共享出行,或者不是共享出行。
因此,顺风车应该被鼓励,而不应该被棒打,更不应该被取消。
5.滴滴顺风车需求多大?
一个数据是,滴滴顺风车公布的一份数据——2018年春运期间,3067万人次乘坐顺风车回家,相当于民航春运运力的47%,较上一年增长3倍多。
另一个数据是,同样来自滴滴出行。2017年,滴滴顺风车注册车主达到了3000万,日均200万的订单,这意味着200万人实现了日常的共享出行。
今天叫嚣着要关停顺风车的人,恐怕主要是从不坐顺风车的何不食肉糜者,而不是吃了肉后放下筷子骂娘的短视者吧?
6.司机管理有哪些问题?
第一,在司机准入标准上,顺风车比快车要低。除去少数城市有车牌和户口限制,快车司机还有年龄限制、驾龄限制、无犯罪吸毒记录、无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事故等要求。但在顺风车司机注册上,在不少城市,提供本人驾照、本人或他人行驶证即可完成注册,这为无法注册快车的司机提供了新机会。
下一步,滴滴应提高顺风车的准入门槛,至少提高到快车的标准,虽然这会增加滴滴的运营成本,但为了安全这是不该节约的成本。
实际上,上海对顺风车司机有着类似快车或者专车司机特殊要求:一是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三是自注册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四是应在经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平台进行注册提供合乘出行;五是提供合乘出行的驾驶员应为车辆所有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但不知道滴滴是否严格遵守了这些地方政府规定?顺便说一句,上海对顺风车司机的管理值得其他地方政府借鉴。
第二,实际的注册操作上,滴滴管理存在漏洞。在不少城市,快车司机需要前往线下服务中心实名验证,然而顺风车只需要上传驾驶证和行驶证即可在线通过验证。虽然滴滴号称在线验证更加严格,但事实上,在线验证的质量能否得到保证,外人难以得知。滴滴虽然要求车主人脸识别的认证,但却是非必要认证。这样一来,确保人证相符的必要安全措施形同虚设。
7.顺风车社交何辜?
另外一家出行平台嘀嗒出行在定义顺风车时指出,“让有车族为与自己工作地点附近及住址附近有乘车需求的人,提供互助出行,共同分摊出行成本,在不增加道路负担的情况下提升交通运力。”
顺风车出行,在很多情况下,确实是固定线路的合乘,这有点类似线下准熟人之间的顺风车了。这种顺风车客观上具有一定的从陌生人到熟人的社交属性,进而发展成真正的社交。
这本身也无可厚非。可是有不少自媒体文章认为,滴滴顺风车产品端被千夫所指的社交意图和标签属性,为乘客打上不可撤销的、具有令人想入非非的暗示意图的标签,可能使得司乘之间出现显而易见的预期错位,也就是“一边只想打车,一边却想撩闲”。
但这种指责是否不是过分了?由社交属性进而放大可能产生性骚扰或者其他危险,则属于过度解释了吧?这种风险本身,在顺风车产品技术上也是可以控制的。
至于包括AI财经社在内的自媒体非要将之扩大解释为社交野心,“出行君”问,他们的语文是数学老师教的吗?
对于滴滴来说,减少或者杜绝由这种顺风同乘社交带来的风险,下一步需要做的就是保护好乘客的隐私,取消针对乘客的标签,或者对标签中的低俗、露骨、下流之类的敏感词进行自动过滤即可,或者允许乘客自行删除。
8.顺风车日单量限制
无论uber和东南亚的grab都有顺风车产品,司机每天的行程数量都被严格限制在2到4单,以保证产品真正的“顺风”性质。
北京和广州要求,顺风司机提供服务每车每日不超过2次,深圳要求不得超过3次,而上海则对顺风车服务的次数没有限制。
那么,顺风车日单数该不该限制,如何限制更合理?这需要进一步讨论。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大出行下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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