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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北京拟一次性增发2万新能源小客车指标

黄河

6月1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了《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拟于今年下半年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面向“无车家庭”配置。虽然上述方案目前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仍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方案一旦实施,将极大地提高北京居民的购车概率,也将进一步刺激北京汽车市场的正向发展。下面,就由我们给大家解读一下该方案到底如何实施,对北京居民的购车计划有何影响。

一、指标配置范围仅限新能源小客车

该方案指出,此次新增发的小客车指标仅限于购买新能源小客车,且增发额度为2万个。也就是说普通燃油车家用车以及新能源商用车等车型购买指标不在此次增发之列。

小结:能够看出本次增发指标旨在刺激北京汽车消费,提振北京汽车市场,同时为真正需要用车的家庭解决实际问题。

二、以家庭为主体申请增发指标

此次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需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而申请家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每个家庭有一名主申请人作为代表,其他家庭成员为其他申请人;

2.主申请人需要持有处于有效期内的驾照;

3.家庭成员中无人名下拥有车辆;

4.家庭成员必须拥有北京户籍或持有北京居住证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包含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或是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5.只有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能够组成指标申请家庭,家庭申请人总数不应少于 2 人,而主申请人的兄弟姐妹无法加入指标申请家庭;

6.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如申请指标家庭中有成员处于离异状态,且原配偶名下拥有在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时,则只能在6月1日前办理离异手续方可成为申请指标家庭中的一员;该项举措旨在尽可能杜绝利用“假离婚”申请此次增发指标,真正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7.承诺同意获得指标后车辆登记在家庭主申请人名下;

8.承诺同意获得指标后,所有家庭申请人10年以内不再参加本市任何形式的小客车指标配置;

小结:从以上规则来看,本次增加指标仍然对申请人提出了必须为北京常住居民的要求,所以并不是家庭成员越多越好,那些想请老家或外地亲戚“充人头”,形成“人海战术”的想法就不要有了。

三、增发指标以积分进行配置

与常规购车指标配置不同,本次新增发指标将以积分划档的形式进行配置,具体有以下规则:

1.积分由每位家庭成员的个人积分合计而成;

2.个人积分则由基础积分和额外加分组成;

3.其中家庭主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 2 分,其他家庭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每人 1 分;

4.家庭申请人已参加普通指标摇号的,按其累积的阶梯数每 1 阶梯加 1 分;正在轮候新能源指标的,按其开始轮候时间距离家庭提交申请的时间每满一年加 1 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以往参加摇号累积的阶梯数合并加分;

5.家庭申请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配偶积分)×2+其他成员积 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举例:小明打算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增发指标,家庭成员有小明夫妇,两个孩子以及小明的父母共三代六个人,小明及妻子个人摇号阶梯数为3,那么此家庭积分为:[(2+3+1+3)×2+1+1+1+1]×3=22

6.家庭申请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举例:小刚家中共有三代四位成员,分别是小刚,小刚父母以及小刚的儿子,其中小刚个人摇号阶梯数为5,那么此家庭积分为:(2+5+1+1+1)×3=30

小结:积分制虽然看起来比较复杂,但整体来看仍然极大的提升了“中标”几率,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想让积分比较高的话,就需要牺牲其他家庭成员的摇号阶梯“段位”,所以必须选择好合适的人选,比如近10年没有购车“刚需”的直系亲属,否则可能会带来新的家庭问题。

四、其它注意事项

除了《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外,北京市交通委还同时发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1.此次增发指标有效期为 12 个月,不得转让;

2.此次增发指标不包含出租汽车、租赁汽车、教练车等营运小客车指标;

3.单位、家庭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新购置小客车的,可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只能选择其中一辆取得更新指标。

4.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向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变更或转移登 记,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但应当符合北京常驻居民条件;

5.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时,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受让方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

6.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每年5月26日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每年6月26日和12月26日配置普通小客车指标。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

7.自2021年1月1日起,单位、家庭或者个人需要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可以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后根据需要随时提交更新指标申请,不再设置12个月的申请时限,但2020年12月31日前未在12 个月时限内申请并获得更新指标的, 视为自动放弃。

小结:上述配套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购车指标的分配和操作流程,让“摇号”更加人性化。同时释放车辆冗余,尽量在不超出既定汽车保有量的情况下,实际满足百姓的用车刚需。

整体来看,此次发布的规定和方案都有很明确的指向性,对于汽车市场而言,这些规定和方案将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提振市场活力,增加车企和经销商的信心。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鼓励大家以家庭为单位购买新能源车,从而解决出行问题,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也对消费者购买第二辆、第三辆车的需求进行了制约。相信在这些规定和方案尚未施行之时,车企已经在指定相应的产品规划以及营销策略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主打家庭出行的新能源车型推向市场。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黄河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zhengce/11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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