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个 Google 前员工间接跳槽 Uber 所引发的风波,如今终于尘埃落定。
2017 年初,Alphabet 旗下自驾车子公司 Waymo 控诉前员工 Anthony Levandowski 在离职前6周,也就是 2015 年 12 月时,利用公司配发的计算机,成功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了将近 10GB 的机密数据,其中包括商业机密、LiDar 、系统以及电路板设计等超过 14000 笔机密数据。
Waymo 认为, Anthony Levandowski 离职后以这些数据技术为基础创立了 Otto 公司,随后被 Uber 将相关技术使用到其自驾平台中,因此 Waymo 愤而向加州法院提出控诉。
而在经过一年的诉讼之后,Uber 和 Waymo 在法庭上达成了和解。另外,原先Waymo 要求的和解价码是 10 亿美元,后来自行砍价到 5 亿美元,但仍不被Uber 接受,最后 Uber 以 Series G 股票的 0.34%,且要完全从 Uber 目前发展的自驾方案中完全去除来自 Waymo 的技术作为和解代价。Series G 股票的0.34% 估值约 2.45 亿美元。
Waymo指出,前员工 Anthony Levandowski 取得资料的过程极为小心,不仅将资料转存到外接硬盘上,并且彻底删除且格式化用来下载的计算机硬盘,抹除其数字足迹。原本 Waymo 也对此毫无知觉。
但是,在一家同时与 Waymo 及 Otto/Uber 有合作关系的 LiDar 供应商发给Waymo 的一封电子邮件中,该供应商“不小心”附上了 Uber 正在使用的 LiDar 电路板设计布局,由于其设计与 Waymo 所拥有的技术极为类似,公司也因此深入追查。除了查出 Anthony Levandowski 的下载记录外,更发现另外一位离职加入 Otto 及 Uber 的 Waymo 前员工也涉及类似的行动。
而更让 Waymo 震惊的是,时任 Uber CEO 的 Travis Kalanick 似乎与数据窃盗有直接关联,Waymo 在法庭上秀出一份 Anthony Levandowski 的笔记,上面记录了关于他与 Travis Kalanick 见面,而这位 Uber 前 CEO 似乎直接对其下达指令,要从Waymo 中拿到特定的东西。
不只如此,Waymo 亦指出, Uber 并购 Otto 的过程也是充满斧凿痕迹,甚至指证原本 Uber 打算直接雇用 Anthony Levandowski 与另一位 Waymo 离职员工,但可能因为害怕双方的私下协议提早曝光,因此采用了迂回的方式,即由两位Waymo 前员工创立 Otto 自驾方案公司,然后Uber再顺理成章的将Otto公司买下来。
Waymo 亦在法院中提出技术证明,与 Uber 的 LiDar 设计比对之后,双方相似之处极高。
Uber的态度从一开始也让人疑惑。
首先,Uber 在被 Waymo 告上法院后不久,就开除 Anthony Levandowski。Uber 对此的说法是他没有配合诉讼的调查:由于被告后没多久,Uber的法律顾问就对其发出警告,如果不配合调查就会开除处置。
而 Anthony Levandowski 则援引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拒绝作证,两边不是人的 Uber 只好开除了他,希望能把防火墙建起来,。但万万没想到,Waymo却把”犯罪者”传唤为证人,而不是列为被告。
这把火最终还是烧到 Uber 自己身上,也更难解释清楚当初并购 Otto 的原因:是因为早和Waymo的离职员工有私下协议,还是纯粹为了二者的技术经验?
虽然 Anthony Levandowski 的笔记中似乎直接牵连到 Uber CEO 的指示,实际上 Waymo 并没有太多有力的直接证据。可是,Uber 因为心虚,在法庭上一直是挨打的一方,辩词总是软弱无力。而为了应付官司,Uber 更是把自己的技术实力摊在阳光下给 Waymo 检视。
未来,自动驾驶会是整个汽车产业极为重要的发展,而出租汽车更是最关键的角色,其牵扯的产业生态、技术十分复杂,其中的商业利益更是庞大。
根据高盛预估,2030 年专车市场规模将可能达到 2830 亿美元,这也是各家包括汽车芯片方案商、车厂都在发展自动驾驶技术,且都不约而同把自动驾驶的最大市场目标摆在出租专车的最主要原因。而在出租车行业占有领先地位的 Uber 如果成功导入自驾技术,那么可能对 Waymo 未来的市场布局造成压力。
若以阴谋论看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Waymo 可能借由法律战,一方面掌握 Uber 技术发展的进程,摸清Uber底细,一方面则是拖延 Uber 的发展脚步,为由 Waymo 主导的自驾联盟创造更好的竞争优势。
Uber 在这一年的诉讼当中其实苦不堪言,由于诉讼的原因,很多技术研发都必须暂停,等到理清诉讼责任归属以及争议性技术来源之后,这些研发才能进行下一步。也因此,Waymo 在诉讼过程中其实都是处在优势主导的一方。
但 Waymo 虽不放手,但也没有逼太紧,毕竟 Uber 虽是 Waymo 自驾领域的潜在对手,但也可能有一定的合作空间。只要 Waymo 把 Uber 卡住,拉大技术落差,Uber 为达成 2019 年组建自驾车队的目标,最后可能就不得不向外求援,而拥有最佳自驾技术的 Waymo 就有可能成为求援对象,并在合作过程中获利。
而通过诉讼,Waymo 确认了 Uber 的技术进展基本上不会对自己构成威胁,也因此, Waymo “见好就收”,放了 Uber 一条生路,并为两家未来开展了合作的可能。
毕竟与 Waymo 系出同门的 Google,过去在 Android 系统上的经营也是类似的作法,Android作为开放平台,各家厂商在基于此开放平台上发展自己的终端产品技术,并互相竞争。与 Lyft 合作后, Waymo 未必就不能和 Uber 合作,对 Waymo 而言,这也是个最理想的经营方向。
现在的结果是,Uber 以 Series G 的股份,约等值 2.45 亿美元作为和解代价,且未来将与合作解决关于 LiDar 等技术上的争议。
Uber 现CEO Dara Khosrowshahi 随后亦发表了声明,表示其与 Waymo 的关系虽是竞争者,但同时也是伙伴关系,除了解决 LiDar 等自驾技术的争议外,和解也是为了避免自驾的发展再次受到阻碍,影响 Uber 员工,尤其是自动驾驶发展部门的向心力。
Waymo 也差不多同时发出声明,但内容简短了许多,主要就是与 Uber 达成共识,未来 Uber 不能把来自 Waymo 的技术应用于自己的自驾平台上。但是,对于是否会与 Uber 就自动驾驶达成进一步合作,Uber 并未表态。
那么,Uber 摆脱法律诉讼纠缠之后,能否追上领先者的脚步?
根据美国加州车辆管理局( MV )最新的报告,在加州进行纯无人驾驶测试的表现方面,若以汽车无法应对路况,或传感器发生失常,而需要人类干预次数进行统计,而 Waymo 在35万英里的总测试路程中,以每千英里 0.18 次名列前茅。
当然,报告中并未完全揭露测试环境设定或路况的差别,实际上技术层次可能可能落差更小,但也可能更大。但Waymo以超长行驶里程,却达到最低的介入次数,仍足以证明其Google过去数年在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虽然商用脚步稍慢,但并没有白费。
Uber起步较晚,由于2017年才拿到牌照,测试未满1年,因此不需要公开相关测试成绩。而同时拿到测试牌照的还有Lyft,也因此,预计 2019 年初就能看到Uber 在摆脱 Waymo 法律诉讼紧箍咒之后,其自研技术能否和背后有 Waymo 当靠山的 Lyft 一较高下了。
来源:DeepTech深科技
作者:林宗辉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shichang/62663
以上内容转载自DeepTech深科技,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仅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转载内容并不代表第一电动网(www.d1ev.com)立场。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