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客车(600213)7月26日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第四批补贴款4825万元,此外,公司近日还收到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第一批补贴款6813万元。
上述款项系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
来源:第一电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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