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9月12日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条内容中,多项与汽车及相关产业相关。作者认为,这将对中国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产生倒逼作用。新能源汽车发展慢、低速汽车升级难、黄标车淘汰难、车油不匹配、能源转绿难等多年的”老大难”问题面临全新的外部环境推动力,这正是中国下决心治理”雾霾危机”给汽车业带来的转型发展机遇。
新能源汽车零排放优势更加凸显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到: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科技部部长万钢近日在2013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透露,国务院正式批复出台新一轮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办法,四部门正在制定实施细则,不日将正式启动。主要内容有以新能源汽车为主开放市场,以试点城市为核心扩大辐射范围,改变原有补贴方式等。
作者认为,与上一轮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办法的实施背景相比,中央和地方加大对细颗粒物治理的考核力度,将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抓住”牛鼻子”,同时依靠更科学的补贴办法,清除在推广新能源汽车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依然要限牌、摇号等”玻璃门”。一直以来对发展纯电动汽车存在的”路线质疑”也可以偃旗息鼓了。同时,新能源汽车未来有可能因为零排放的优势,获得重污染天气不限行等更多”隐性补贴”。依靠更多补贴实惠,以及社会环境赋予使用者的更加绿色环保的”炫绿”效应,新能源汽车推广普及有望加速。
老旧机动车淘汰应本着契约精神、法治精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到: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目前,北京等大城市采取双管齐下的思路,一方面设立黄标车限行区域,一方面加大报废或转出补贴力度。从国务院公布的行动计划看,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也成为加快淘汰黄标车的主要思路。
作者认为,由于黄标车淘汰完后,国一、国二标准的机动车难免会成为”环保末位淘汰制”的重点,因此,国家有关部门有必要从法律高度明确机动车”环保淘汰风险”,建立合理的淘汰补偿标准,本着契约精神、法治精神,让公共政策在私家车提前报废、转出导致的残值受损和公共环境保护中寻找平衡点。
”冒黑烟”的低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到: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长期以来,保有量很大的低速汽车一直是机动车领域的”尴尬地带”。这部分车辆多在农村、城郊作为货运或者非法客运使用,安全性能、环保性能极差。不但是交强险中的理赔大户,冒黑烟的排放水平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更不可轻视。2009年,根据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要求,国家曾经安排资金,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在汽车下乡的过程中,一部分低速汽车被淘汰、更换。但是由于低速汽车保有量巨大,这部分机动车造成的环境污染依然不容忽视。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这将直接倒逼国内低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作者认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给中国汽车业带来的既有压力,也有动力。以行动计划为重要实施纲领的未来5年,既是中国汽车产业科学发展、加速升级、由大转强的战略机遇期,也是中国汽车消费和汽车社会向绿色环保转型的重要发展期。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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