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2020款小鹏G3上市,推出了401公里和520公里两个长续航版本。
为了这一天的到来,他们做足了“前戏”。先发一张朋友圈的截图,来感受一下他们有多用心。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急转直下,出乎所有人的预料——等待小鹏汽车的,是一个个人数上百的“维权群”。
事情是这样的。
2020款的小鹏G3分为G3 520和G3 400两个系列,共6款车型,全国补贴后统一售价14.38-19.68万元。
老车主们发现,相较2019款的G3,2020款G3续航提升了很大一截,但价格却更低了。
此外,2020款G3还把过去老车主们反映的不少Bug都修复了,这让他们不但觉得自己莫名地做了“小白鼠”,还受了一种“老车主不如狗”的侮辱。
其实,早在7月9日,也就是2020款G3上市的前一天,事情就有了爆发的苗头。
有一位小鹏G3的车主联系我,寻求报道:
从我们的对话中可以看到,对于车主的诉求,我是拒绝报道的。
因为,并非所有“维权行动”都是在理的。
但事情的发展,老车主们的愤慨程度,远远地出乎了我的预料。
7月10号这天,几乎所有电动车车主群都在讨论小鹏汽车“加量不加价”的事情。老车主们激愤言论的截图到处被转发,听说他们还要去直营店去抗议。
在汹涌的舆论压力之下,何小鹏今天发了一封道歉信:
“从小鹏G3 2020款上市,到现在已经2天了,我想,这可能是我最近几年里最不开心的2天。从困惑、不解、伤心、反思到直面。无论如何,请再允许我发自内心地向各位道歉:对不起,亲爱的鹏友,让大家伤心了。”
何小鹏还表示,小鹏汽车会给G3 2019款的所有个人车主(包括家人)一个道歉和补偿:
“从即日起,3年之内增换购小鹏汽车任何一款车型时,在享受拟购买新车当期所有促销政策权益的基础上,额外享受10000元专属补贴权益。”、
事情做到这个份上,但仍然难以让老车主们消停下来。据说有的人已经相约到店去抗议,还有人请了律师。
同事问我怎么看这事,我说我的意见,已经体现在跟车主的对话中了。
但我担心自己的判断站不住脚,就打了个电话给京都律师事务所的王法超律师,主要请教了三个问题,下面是我们的对话:
问题1:有些用户反映,他们在6月份去小鹏的直营店看车,问销售人员会不会有长续航版本的车推出,销售人员说没有。因此,他们认为,小鹏的销售人员有意隐瞒7月10日长续航版上市的信息,存在恶意欺骗消费者。 作者
答:发生类似事件后消费者的心态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我是消费者,我也会不舒服。
但什么时候推出更长续航里程的款型、推出多长续航里程的款型等等这些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企业选择何时公开会直接影响市场的竞争格局,因此,企业有权选择何时公开。
就销售人员而言,或许不知道这样的信息,即便知道,出于对商业机密的保护,未经企业允许,销售人员也是不得随意向消费者披露的。而且,随着技术的不断完善,续航里程不断增加是电动汽车的一个必然趋势,现在市场上也存在不同能力的续航里程电动汽车,相信消费者应该是在购买时对支付多少对价从而获得多长的续航里程做过理性考量的,那么消费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应当对自身的选择负责。
至于说这种做法有没有欺骗消费者,我认为也没有。从法律角度而言,企业没有对卖给消费者的产品本身进行欺骗和隐瞒、虚假宣传,那就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问题。
举个例,在续航里程方面,如果企业表示交付给消费者的2019款小鹏G3续航是365公里,而消费者拿去做实验,发现只有250公里,那小鹏汽车是存在欺骗行为的,如果满足365公里的续航里程,那就不存在欺骗。换句话说,如果消费者买到的车,和小鹏销售人员的描述是一致的,而消费者自己又愿意买,那就是合法、正当的销售行为。
问题2:怎么看待“加量不加价”这事?
作者
答:可能这让老车主心理上确实不太好接受,但小鹏汽车在法律上是没什么问题的。法律没有规定在推出高续航车时,就一定要比低续航车价格高。
企业对于现在的定价,想必也是基于各方面的考虑,比如为了占领市场份额而让利给新的消费者,只要不存在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恶意竞争情形,这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3:怎么看待何小鹏道歉这事?
作者
答:我觉得企业不存在法律上的错误,也就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从这个角度而言,企业要发的更多意义上讲是事件的情况说明。但企业出于对老客户的维护,做一些情感上的致歉,甚至物质上的措施,这都是企业商业经营的考虑,而非法律上的义务。
跟这位律师朋友聊完之后,我发现很多事情,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就简单多了——让凯撒的归凯撒,魔鬼的归魔鬼。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电动汽车用户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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