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下午,Uber和Waymo之间关于自动驾驶商业机密侵权案件开庭,诉讼案持续一年后,双方仍将就Uber是否有窃取Waymo的激光雷达方案展开争论。据外媒mashable?报道,在接下来的三周中双方将一直在法庭中进行对峙。
但就在2月9日,Uber和Waymo突然宣布达成和解。和解方案为Uber将向Waymo提供价值2.45亿美元的Uber股份(按照Uber720亿美元的估值来算,股份比例为0.34%),且Uber不得使用与Waymo相关的商业机密技术。突如其来的消息虽然让人措手不及,但从整个诉讼案件的发展看来,双方突然达成和解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不严谨的技术人员带来的纠纷
2017年初的Uber丑闻不断,先是Uber的创始人、前CEO?Travis
Kalanick加入特朗普政策委员会的支持被网民批评「政治不正确」,接着又被曝出公司存在性别歧视文化,到了2月更是碰上了大官司,Uber副总裁安东尼·莱万多夫斯基——一个做事不严谨的天才技术人员将Uber推入了和谷歌的巨大法律纷争。
莱万多夫斯基曾在谷歌工作,是谷歌自动驾驶项目的核心研发人员之一。在2016年2月离开谷歌后,莱万多夫斯基创立了自动驾驶货车公司Otto。2016年8月,Otto被Uber相中,以6.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而作为联合创始人的莱万多夫斯基也随之加入Uber,成为副总裁,负责自动驾驶研发部门。很快,Otto就向Uber证明了自己的技术实力。2016年10月,Otto利用自动驾驶货车成功将?51744罐百威啤酒运从科罗拉多州的科林斯堡运到了科罗拉多斯普林斯,全程约193公里。
莱万多夫斯基离职——创业——卖掉创业公司加入新公司的履历看似正常,实则充满了争议。谷歌方面在Otto提交给内华达州的自动驾驶相关文件中发现,?Otto「64线激光雷达系统」的制造技术和Waymo的技术高度相似。谷歌方面经过调查发现,莱万多夫斯基在离开公司前下载了14000多项文件,其中就涉及多项自动驾驶研发的机密文件。
Uber收购Otto后,Uber的自动驾驶部门开始整合来自Otto的技术,其中就包括激光雷达扫描技术和雷达电板技术等。于是,眼见自己的技术疑似被「剽窃」的谷歌向Uber提起了诉讼,称Uber侵犯了专利和商业机密。但Uber方面则否认了谷歌的指控,并称激光雷达技术来自Otto曾收购的Tyto Lidar LLC. 技术公司。
缺少关键人物作证的扯皮法律诉讼案
2017年2月,当时估值45亿美元的Waymo 正式提起了诉讼,要求Uber 赔偿其近19亿美元的损失。Uber 坚决否认了这一指控,并要求莱万多夫斯基作证并未将谷歌的商业秘密技术带入Uber。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作为偷窃者的莱万多夫斯基并不愿意接受调查。当法官要求他上交相关文件,他援引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the Fifth Amendment)拒绝自证其罪。(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成为其自身所涉案件的目击证人(No person shall be compelled in any criminal case to be a witness against himself)」)
从2月到5月,Uber 一直要求莱万多夫斯基配合调查,但都遭到了拒绝。在错过上交文件的最后期限后,被「惹怒」的Uber 方面最终辞退了他。由于关键莱万多夫斯基的不配合,案件陷入了「罗生门」窘境,Uber 既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Waymo 也无法从莱万多夫斯基口中找到 Uber 方面剽窃己方技术的关键证据。
Waymo 方面本可以申请 FBI 介入调查 Uber 是否有侵犯专利行为,但据外媒报道,「把 Uber 的高管牵扯进来也不符合谷歌的利益」。因为将证据提交给 FBI 后,意味着 Waymo 和谷歌将失去对诉讼过程的控制,政府可以传审任何与 Waymo 有生意来往的人,并借此了解公司的内部消息。因此,Waymo 将对 Uber 侵犯专利的指控变为对商业机密剽窃的指控。
诉讼案在其后的几个月一直在进行,但由于都缺少关键证据,诉讼案变成双方律师在法庭中的互相扯皮。
为什么说和解是双赢?
据外媒报道,在最新一次的法律诉讼案开庭前,Waymo 方面向 Uber 提出和解方案,报价5亿美元,遭到了后者的拒绝。但当开庭第二天,谷歌方面将「证人」莱万多夫斯基请到法庭时,双方重新回到了谈判桌前。
莱万多夫斯基的出现并不一定证明 Uber 有剽窃 Waymo 的技术,但这意味着 Uber 又将卷入新一轮更复杂的法律诉讼中。对于要赶在2019年 IPO 的 Uber 来说,接着打官司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价值2.45亿美元的股份更像是一场「及时止损」。
除此之外,对于 Uber 言,自动驾驶技术的演进远比一场耗时漫长的扯皮战速度要快。在自动驾驶这场长跑比赛中,激光雷达等技术虽然关键,但并非无法突破。比如特斯拉,完全放弃激光雷达,采用雷达和相机技术检测周围的环境。与其耗费精力打法律仗,还不如全身心投入技术的研发。况且,价值2.45亿美元的股份而非现金不仅没有损耗现金流,某种程度上还赢得了一个新的投资者。
对于谷歌而言,价值2.45亿美元 Uber0.34% 的股份不算多,但考虑到 Uber 仍然是共享出行和自动驾驶领域的大玩家,能将竞争对手变成被投资者亦是一大收获。另外,2017年一年下来,虽然 Waymo 已经将 Uber 的自动驾驶部门搅成浑水一摊,但对自身亦是一种精力的损耗。最后,别忘了,双方的和解条约中明确规定了 Uber 不得使用和 Waymo 相关的商业机密技术,这意味着 Waymo 疑似遭到剽窃的技术也没有了外泄的风险。
总的来说,在历经一年的折腾后,和解的结果称得上皆大欢喜。谷歌收获了 Uber0.34% 的股份,价值2.45 亿美元;Uber 则摆脱了一个大麻烦,在明年计划的 IPO 之前成功将竞争对手变成了投资者,从此两家公司都将继续在既定、正确的道路上前行;对于这一场纷争的关键人物莱万多夫斯基而言,也可以更加全力以赴他的 AI 神教事业了。
来源:亿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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