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道集团(01188)公布,就成立宁波合资公司,在合资方全体批准下,2017年7月28日,公司全资附属连云港正道与北京致云订立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据此,连云港正道进一步无偿接收北京致云于宁波合资公司的部分股权,占宁波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9%,为数人民币1.80亿元(尚未缴足)。
连云港正道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缴足其所承担的额外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1.80亿元,而北京致云则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缴足其所承担的经扣减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11亿元。
如之前公告所披露,合资公司主要业务是研究、开发、制造及销售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电池管理系统、汽车电子循迹管理系统以及电控集成;新能源汽车关键元件于制造方面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转让。
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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