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19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节能汽车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三批)予以公告。
● 如下车型列入第三批目录:
北京现代:瑞纳
比亚迪:比亚迪F3 比亚迪F3R 比亚迪G3 比亚迪L3
长安福特马自达:马自达2
长城汽车:炫丽 哈弗M2 腾翼C30
长安:CX30
东风汽车:东风小康V27L 东风小康V27
昌河:福瑞达
华晨:骏捷 骏捷FSV
昌河铃木:北斗星 浪迪 利亚纳
奇瑞:奇瑞A3 奇瑞QQ3 旗云2 旗云3 风云2 瑞虎 瑞麒X1
上海大众:POLO
上海华普:海景1.5MT
上海汽车:MG 3
上海通用:科鲁兹
天津一汽丰田:卡罗拉
一汽吉林:佳宝V70
吉利:EC715-RVMT EC715MT 自由舰1.0MT
中央财政将对消费者购买以上车型的节能汽车给予每辆3000元的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消费者(全国范围)。
以下为第三批车型目录:
( 编辑/李艳娇 )
来源:汽车之家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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