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近日印发的《加快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结合老旧社区改造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2019年,全市各区确保完成100个小区1000台公共充电桩建设。
天津市明确表示,各区政府要以需求为导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所辖居民小区进行认真梳理;要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桩;要建立便捷的申报渠道,对于居民的充电需求在客观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尽量纳入建设范围;要组织有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与小区对接,对小区进行现场勘查。对满足条件的小区,成熟一个建设一个。
天津市还明确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次建设小区公共充电桩执行大工业电价,并采用峰谷分时形式,充分让利于民,充电服务费按不高于0.4元/千瓦时的优惠价格收取。对于通过验收的充电设施,各相关部门还应给予相应的建设和运营补贴。
河南:加快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指出,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燃料电池加氢站、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的公共用途充电桩群,省财政按照主要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奖励。
此外,建设全省统一的充电设施公共信息智能服务平台,现有和新建公共充电设施必须接入平台,并实时提供运行信息。自2019年起,接入平台并验收合格的公共充电设施方可申请财政补贴。鼓励各类主题依托平台开展充电导航、故障报修、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提供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
山东小区和公共场所将配建充电桩,解决落地难
山东省内媒体“充电桩,难安装”新闻播出后,省能源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处室紧急召集发改、工信、住建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相关工作,深入分析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充电桩,难安装”等民生热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抓好政策落实,抓紧解决热点问题。
从全国看,小区充电桩落地难问题是普遍性难题。对于山东省,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未出台完善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部分市、县政府落实统筹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全国统一的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无法执行,国家和省级层面的已有政策落实不到位。同时,“十三五”期间各项补贴政策“强车弱桩”,各类资本投资充电桩动力不大,积极性普遍不高,没有统一的车桩信息互联互通平台。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和矛盾焦点,山东省能源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组成调研组,于4月底已专门赴福建(福州、厦门)、广东(深圳)进行了调研学习,学习借鉴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特别是在居民小区内、公共区域建设的经验做法。
在已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压实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执行监督,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调研学习收获,山东省能源局将积极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加紧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快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山东省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推动住建部门将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配建,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物业经营许可、停车场经营许可中,未按要求配建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与现行管理政策不符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政策修订,为公共、民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绿色通道。
压实各市县政府统筹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规划部门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城乡、交通、土地利用等规划的衔接,参照加油站、加气站规划,给予充电站集中建设整体规划布局和用地规划支持。建立完善各类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政策和管理标准,规范场站配套设施建设配置标准,稳定充电运营商的投资、经营预期。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源头管理
按照“谁审批,谁备案,谁负责”原则,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属地安全管理。理清安全监管职责,公共直流快充桩作为电力系统配网设备,纳入电力专项安全监管,私人慢充桩作为民用家用电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相关业务归口部门,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依托新能源协会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
江苏:正在解决进小区建桩难的问题
如今,市面上的新能源车越来越多,但是充电桩相对紧缺。对此,江苏省工信厅产业转型升级处处长卢载贵回应,充电难、找桩难的问题,一是因为停车需求比较大,第二是目前新能源车数量在快速增长阶段。目前江苏全省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是 13.2 万辆,而充电桩量是6.2 万个,比例约 2:1。未来,工信厅将对充电桩的建设运行进一步规范,加快充电设施在全省范围内的布局,提高充电设施的数量和充电质量。新建的大型停车场和新建的公共设施建筑物,包括商场、超市,要求必须建设充电桩停车位。
另外,今年年初实施的《江苏省充电设施建设运行办法》提出,要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城市道路建设的充电设施为补充的主导思想。卢载贵表示,目前最关键的是解决充电设施少的问题,"我们现在正在解决进小区建桩难的问题。"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云鸟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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