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工信部装备司任命的低速电动车标准起草组组长董扬先生日前表示:“低速电动车的标准如何制定,可能是当前中国汽车产业最复杂、最困难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技术上并不复杂,难点在于利益的博弈,特别是涉及地方政府的利益。”笔者理解,产品标准制定基本定位是解决技术问题。而目前这个标准的制定,实际上已经升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层面,就不是董扬先生为组长的“低速电动车标准起草组”能解决的问题了。但董先生提出的问题,极具思考价值。【相关阅读:董扬: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关于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的思考】
一、低速电动车的标准何制定?是当前中国汽车产业最复杂、最困难的问题
①低速电动车的标准如何制定已经成了一个大问题。
②这个问题在时间上的定位是“当前”。(笔者理解:当前是时间概念,最短3个月以上,也可能是1年以上内。)
③这个问题在空间(范围)上的定位是“中国汽车产业”内。(笔者理解:低速电动车已经被列于中国汽车产业的组成部分。)
④这个问题是一个最复杂的问题。(笔者理解:复杂有纷乱、杂乱、庞杂、繁杂、繁等含义。前面再来一个“最”字,说明对这个问题,基本上没有认识到位,更谈不上理解到位。因为能理解到位的问题,就不是复杂的问题。)
⑤这个问题是一个最困难的问题。(笔者理解:困难有“事情复杂、阻碍多”等含义,前面再来一个“最”字,说明对这个问题,较好的解决办法还没有找到。)
通过上面的解读,可以得出这样基本基本结论:低速电动车标准何时能出台?董扬组长目前没有明确的答案,其他人的预测就基本上不靠谱了。
二、这个问题在技术上并不复杂
董扬先生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他说“这个问题在技术上并不复杂”,绝对没有第二人会持反对意见。笔者对这个结论,做一些论据的补充,供同行参考。
1.低速电动车是一个什么慨念
低速电动车是相对高速车而言的。挂了公安局车管所发牌照的车辆,目前在道路上跑的都是高速车。这里的速度是指车辆的最高行驶速度,目前有的高速车的最高行驶速度已超高250公里/小时,而城市公交车的最高行驶速度被限定为69公里/小时。道路管理法规规定,高速公路上最高行驶速度限定在120公里/小时以下。而低速电动车的最高行驶速度不能高于69公里/小时,否则就是高速车辆了。
国外对低速电动车的最高速度也有一些规定。美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限制低速电动车辆的最高行驶速度在32-40km/h之间;欧盟严格限定其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5km/h。
低速电动车标准是技术标准,全世界上技术是相通的。中国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必须参考国外已有的标准。目前我国公交车最高速度是低于70公里/小时,按7折来计算,中国低速电动车最高速度限定50公里/小时以内,是比较科学的。这是该标准要讨论的基本核心问题。
如果对“中国低速电动车最高速度限定50公里/小时以内”的命题论证到位并被证明正确,那么“低速电动车的标准和制定是当前中国汽车产业最复杂、最困难的问题”这个命题也就不存在了。有这样几个理由:
(1)目前中国汽车产业不包括这种车辆;
(2)今天这种车就是中国汽车产业的延伸;
(3)汽车产业分为两块,一块是低速电动车,一块是高速车。
(4)低速电动车标准可以借鉴高速车的标准,但是不可借用。
2.低速电动车标准是一个技术命题
“低速电动车标准是一个技术命题”这是一个常识。但是参与讨论的专家们在实际讨论中却突破了这个边界,正如董扬先生说的“更麻烦的是这个问题被政治化了:支持低速电动车者认为是节能环保,是技术进步,是考虑广大低收入人群的出行需求;而反对者认为,这根本就是非法生产。又由于这个问题涉及多部门管理,其间意见也不一致:有的强调权威,希望按自己意见办;有的希望放权,不愿意增加管理难度;也有的意在发展,建议先乱后治。”
低速电动车标准不是政治命题,不是具体利益者的代表。低速电动车标准的制定,要遵循标准学科建设的基本原则。技术标准有自己使命和功能,低速电动车标准编制要思考的是,条款规定的先进性和适宜性,没有要为谁服务,不为谁服务的功能。
三、“允许与不允许使用铅酸电池”是一个什么问题
“允许与不允许”是政策层面词汇,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文件里规定不允许使用铅酸电池,必须使用新型动力电池,主要是要体现新能源汽车的先进性。低速电动车不代表汽车的先进性,在标准中规定“不允许使用铅酸电池”是否能体现先进性或者适宜性?
目前“允许与不允许使用铅酸电池”的双方代表人物,都没有给出充分的理由。彼此认为自己是有道理的,但是不足以说服第三方。如董扬先生说的“还有一个很大的焦点问题是允许不允许使用铅酸电池,我们的立场是不允许。理由是现在全国铅酸电池回收管理差,多地有铅污染,儿童血铅超标,个别企业管理得好是少数,只能根据全国状况作出此规定。”
反对董扬先生观点的人用一句“目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管理还没有起步,你为什么要鼓励呢?”回应即可。如果认为“多地有铅污染,儿童血铅超标”是使用铅酸电池引起的,把这样的电池厂关闭即可,没有必要在这个标准进行界定。
“允许与不允许”的双方都没有办法说服第三方,笔者建议是,观点不同双方,就不要纠缠这个问题了。可以用适宜的“电池寿命时间、安全性”等指标予以规定即可。
四、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低速电动车标准要加快出台
董扬先生提出了解决“低速电动车的标准如何制定,可能是当前中国汽车产业最复杂、最困难的问题”。他的逻辑是“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全国人民利益(合理有序的交通秩序)第一位,所有交通参与者利益(安全)第二位,产业发展、企业利益只能排在最后。”解决最复杂、最困难的问题的逻辑已经清楚,离问题解决就不远了。惟愿董扬先生在组织下,低速电动车标准能加快出台。
对世界汽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而言,如果“低速电动车标准”一旦出台,中国汽车产业年产销量势必会增加100万辆以上。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雷洪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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