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以“合作创新、共谋发展”为主题的《汽车有形市场未来发展趋势论坛》在北京召开。北京市科委双新处处长许心超,在论坛上表示:对于中央提出的关于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不缴税的“3不政策”,北京市均已落实;与此同时,动力电池回收问题可通过“3个环节”有效解决。
北京市科委双新处处长许心超在论坛上发言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依旧是个“政策市”。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甚至决定性的作用。北京是中国的首都,北京的政策同样是市场的焦点,北京市出台一个政策,总会受到各方的关注与热议。2016年北京市针对新能源汽车会制定出台哪些新的政策、有何亮点?北京市的政策与国家的政策在一致性、对接上(比如目录,比如混合动力)有何差别?
北京市科委双新处处长许心超在论坛上发言
就以上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许心超在本次论坛上回答汽车分析师张志勇的现场主持并提问时表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环保的阶段,用三个词、三个时间段来考虑。即环保理念、自觉行为、成为生产力,这样三个阶段。”具体而言,2012年之前,对于新能源汽车大家讲得多、购买的很少,还仅仅是作为一种环保理念;到了2013、2014年,出现了一批环保主义者,开始尝试购买新能源汽车、并给自己贴上一个环保的标签;2015年开始,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爆发式增长,新能源汽车已经演变为一种新兴的生产力。
说到北京市近期出台的2016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额为6万时,许心超解释称:“目前采取的政策是轮候,就是等候。今年增加到6万,去年是3万,这是基于去年的情况而对市场作出的判断。”当被问及,如果今年北京市的新能源购车需要超过6万,达到7万甚至10万了怎么办,许心超坦言:“考虑到车的性能的不断提升,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接受,我们认为会能够适度的超越六万。”他同时表示,对于此前中央提出的3不政策,随着时间推移,三不政策都已兑现。
此外,针对外界普遍关心的动力电池如何回收利用这一问题,许心超也作出详细回应,并从以下三个环节进行了说明。
(一)、车企是动力电池回收的第一责任主体。根据许心超的介绍,相比于手机电池而言,动力电池由于体积大可见性强,回收渠道相对很容易建立。这也从根本上决定了,动力电池可以回收。据他介绍,在北京市给相关车企及车型备案时,已经明确车企为动力电池回收的第一责任主体。
(二)、退役的动力电池还可以梯次利用。按照许心超的说法,通常情况下,电池使用到最初状态80%的时候才面临从车辆上退役。“比如原来能跑200公里,现在只能跑160,就是按照国家的规定,可以不作为动力电池。但是电池本身还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现在动力电池能做到5-8年。”
不仅如此,即便动力电池退役后,仍可被梯次利用,比如用作储能。他举例说:“包括这次北京市为了解决老旧小区建充电桩,我们投放了大号电池,就是希望这个电池作为储能来用。”同时他还表示,从国家层面来讲,2010年及以前的动力电池会陆续被投入到这种梯次利用中来。
(三)、技术的革新使得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后利用率能达到99%,且对环境无害。“到最后电池不能用的时候来进行回收处理,这个回收处理能回收到99%。而且整个工艺环节对整个环境没有影响。所以我们通过科研之后,现在在以企业为主体,和车企去结合,和你的下游结合。因为将来原材料,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包括铝,铜这些基本都能实现回收。而且现在来讲,它们回收之后可以通过纳米处理之后,投入到生产状态,电池比原先下降一个等级,但是还是很好,就是它有经济价值。”对此许心超如是表述。
鉴于此,许心超认为动力电池回收的问题可通过以上“3个环节”得到有效解决。
当被进一步问及,在当前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中,车企就“动力电池回收”的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条款标注和公开承诺,消费者在遇到相应的动力电池需要回收处理时,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许心超强调:第一,我们在给车企车型备案时,对车企有该项责任要求。第二,车企对待它的服务要跟对待它的产品一样好。
对于不主动对其动力电池进行回收跟保障的车企,政府有无处罚机制,许心超补充道:“政府说属于市场的交给市场,政府监管。我们也会判断,每年的电池到了什么状态,我们在整体质检的时候有一个平台,一旦发生异常的状况,所有的状态那儿都有,我们会根据折价数据,根据整个客户的反馈来从车企调查。”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刘志鹏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kol/42056
本文版权为第一电动网(www.d1ev.com)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违反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及网站合作电话:17001180190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