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大牛说
  3. 总理发话之后,充电设施建设还需要做到关键四点

总理发话之后,充电设施建设还需要做到关键四点

2015年9月23日的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停车场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关于充电设施的配建比例、准入放宽等内容令人眼前一亮,国务院高层会议如此针对性得把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作为议题之一,尚属第一次,说明国家政府高层愈发认识到充电基础设施的滞后对今后新能源汽车推广制约因素,可以预期的是国家层面紧接下来会有一大波关于充电设施的扶持政策正在向我们靠近。(参见:最给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政策:第一电动带你读李克强新部署)

一、本次会议的关键点

本次会议议题的重点在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场建设两个方面的建设,主要围绕停车场地做充电设施的文章,从这一点体现国家层面对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认识越来越深刻,并且对于目前充电设施建设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有了进一步了解。众所周知停车场地资源一直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条件,但是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升高(据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64亿辆)城市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场如何结合的关键点就在于如何去“固本培源”了。

1、何为固本

针对这个问题,会议提出了“对于一些已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共停车场不低于10%”。虽然没有提到已建住宅小区停车场配建比例,但我相信国家及地方政府接下来出台更加完善的停车场地充电设施配建政策。与之对应的会议还提出“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100%”,此前北京、广州的政策新建停车场都是按18%的比例配套,由此可见国家层面支持力度之大。通过利用现有停车场资源,加快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步伐,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我相信未来充电设施一定会像类似限位器、路边咪表等一样成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作为标准列入到城市停车场建设规划当中。

充电基础设施

未来充电设施会像限位器、路边咪表一样成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2、如何培源

场地一直是制约充电设施布局的核心因素,而城市停车场地资源本身就十分的紧张,往往是“一车易有、一位难求”的局面,停车位供不应求就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去开源,会议中提到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放开社会投资新建停车场收费等说法,我相信将进一步刺激社会资本投入到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过程中,包括智能停车、立体车库等创新技术将会进一步引入,当源头的问题能得到缓解,充电设施网络的覆盖将更加全面、丰富。

二、理性看待问题

本次会议内容看起来很美,但也存在着种种不明确的说法,其实一次国务院会议的部署,并不能产生红头文件的效果,到具体实施政策的落地,必然会经历一番周折,更应该任重道远,理性看待。

1、总体来看本次会议关于充电基础设施新意并不多,包括充电设施配建比例、准入放宽、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拓宽融资渠道等都在一些相关支持政策文件出现过,可以看作是一种未来充电基础设施政策的导向,偏向原则性的意见,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2、无论是100%还是10%都是数字,刚看可能让人振奋不已,但仔细推敲这些字眼,就会发现这些指标并不是强制性的要求。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很有可能只会停留在字面上,永远都落实不了,这在过往的示范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就可以窥见到这一点。

3、目前充电设施建设举步维艰,除了有场地条件的制约因素外,还存在着电力条件不具备的问题,大多数停车场地是不具备大规模接入充电设施的条件,就是能“种桩”也很有可能在未来变成废桩,这是市场与用户都不会接受的。

三、下一步该做到以下四点

目前从中央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相关行业领域的支持政策来看,扶持政策很密集、很有力度,但是一旦要落实到地方就犹如强弩之末,而恰恰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如果地方政府不出台具体实施政策,往往起不到很好的推动效应,因此如何上行下效、贯彻落实是一个亟待的问题。

1、出台停车场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的细则及指导性文件。地方政府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对城市停车场合理规划并进行分类,明确新建停车场有关配电容量、电力接入、充电设施配建比例等方面要求,并作为准入指标之一。对已建住宅及公共停车场,按一定比例配建充电设施,简化审批以及电力申报流程,并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

2、对新能源汽车用电价格进行优惠支持。目前城市充电设施很多接入是按照商业电价来计算,有些区域单单充电基础电价就高达1.3-1.5元/千瓦时,如果加上充电服务费会超过2元/千瓦时,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的使用成本,影响充电设施的利用率。

3、对于充电设施补贴更具针对性。目前中央政府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是根据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为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应的补贴标准,而充电设施不是由地方政府主导建设,这样补贴不具有针对性,也补不到点上,建议参照新能源汽车补贴机制形成充电基础设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两级补贴的形式,补贴对象可以针对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方,这样对充电设施全面推动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4、行业商业模式创新。现阶段如何将充电设施运营商、停车场物业方、用户方三方形成良性的利益循环,是摆在行业面前的一个课题。仅仅依靠单一的充电服务费模式显然走不通,这就需要国内充电设施运营商在商业模式进行创新,例如特来电等运营商提出了通过充电设施网络规模化布局,利用APP平台形成规模用户群,未来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相关的增值服务;还有一些企业在充电设备上做文章,增强充电设备的功能性,使充电设备不仅只有充电功能,还有例如停车计费、广告宣传的功能,使商业模式丰富化有了可能。

四、结语

虽然目前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利好政策频出,但在实际“种桩”操作过程中总经理发话可能比总理发话更有实效,那就需要相关政策制定部门能将总理的话落到实处,使政策更易于操作与执行。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晓风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kol/40259

返回第一电动网首页 >

收藏
60
  • 分享到:
发表评论
新闻推荐
热文榜
第一电动网官方微信

反馈和建议 在线回复

您的询价信息
已经成功提交我们稍后会联系您进行报价!

第一电动网
Hello wor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