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印发《广州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又称共享汽车)提到,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不提倡使用非新能源汽车开展分时租赁业务,在营运的非新能源分时租赁车辆应逐步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客车分时租赁,是以时间(分钟或小时)、里程、用电(油)量或多种方式相结合为计价单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微型客车,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依托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汽车租赁服务。
指导意见提到,2019年6月30日之前投入营运的车辆运营数据应当于2019年6月30日前接入市交通主管部门分时租赁监管平台,2019年7月1日后投入营运的车辆,应于投入营运时即接入市交通主管部门分时租赁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按期完成接入平台的客车分时租赁平台经营者,方可申领中小客车新能源汽车指标。
鼓励停车换乘(P+R)停车场、政务中心、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酒店及公交欠发达区域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在有条件区域通过优惠停车费等措施,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以市场化的方式推动新能源分时租赁车辆在特定区域依法划设的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停放和充电。
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贯彻落实广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交通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目标,至2020年,建设分散式公共充电设施3万个。
鼓励客车分时租赁平台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上市融资等方式,提升规模化水平,加强上下游行业及相关行业联动。
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就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也出台了相关细则。目前共享汽车有首汽集团GO fun出行、力帆汽车旗下的盼达用车,以及携程、途歌、立刻出行、神州租车、滴滴等众多玩家。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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