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底启动制定的低速电动车国标目前仍没有正式发布,今天(9月7日)一份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草案)从相关媒体流出。
从流出的草案文件可知,四轮低速电动车的术语和定义是具有四个行驶车轮、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4个座位、使用动力蓄电池作为唯一能量来源、设计和制造上用于短途出行的微型低速电动乘用车。
另外,车身尺寸、碰撞标准和搭载动力电池等未改变,不过动力蓄电池淡出了锂电池的说法。其中车身尺寸,明确上限为长:3.5米,宽:1.5米,高:1.7米;正面碰撞测试为40Km/h,侧面碰撞试验按照GB/T 31498进行。
动力蓄电池应满足如下的要求:安全应符合GB/T 31485、GB/T 31467.3的要求,并配备电池系统管理;电池性能应符合GB/T 31486的要求;循环寿命应符合GB/T 31484的要求;系统比能量不应低于70Wh/kg。
按照上述技术指标和寿命要求,铅酸电池难以达到上述指标,因此草案依然鼓励厂家车辆搭载锂电池。
流出草案文件如下: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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