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电动网
近日,《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招商引资等四项措施(暂行)的通知》中提及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措施,对在孝感市注册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的企业,按国家规定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并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投产后一次性给予5000万元的奖励。
对在孝感市注册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企业,经认定纳入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如下:
对到我市投资的新能源汽车和军民融合产业项目,除享受我市招商引资等普惠性政策外,另外享受本政策。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项目
对在我市注册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的企业,按国家规定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并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投产后一次性给予5000万元的奖励。政府可出资帮助企业代购生产设备,并由企业分期回购。
将我市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纳入本市政府采购目录。对采购本地生产新能源汽车的营运单位和个人,每辆给予采购额5%的补助。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配套项目
对在我市注册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企业,经认定纳入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对“三电”(电池、电机、电控及相关管理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本地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动力电池、电机及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本地年采购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本地配套率达到20%以上的,第一年给予50万元奖励,此后每年在上年度基础上,本地采购额每提高10%,给予30万元的奖励,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下载:《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招商引资等四项措施(暂行)的通知》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李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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