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随意OTA(空中下载技术)的行为正在被戴上“紧箍咒”。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进一步规范汽车软件在线升级(OTA升级),对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具备OTA升级功能的汽车整车产品和实施的OTA升级活动,应进行备案。申请主体是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通知》从备案范围、备案要求、备案工作流程、实施安排和企业责任5个部分进行了明确。其中备案要求是:一是企业实施OTA升级活动,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保障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二是企业应依次完成企业管理能力备案、车型及功能备案和具体升级活动备案后,才能实施OTA升级活动;三是对每一次具体升级活动采取分级备案,根据升级活动的影响评估分为三级;四是企业是OTA升级活动安全和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责任主体,应在升级前后履行车辆用户告知义务;五是企业应识别升级活动所影响的电子控制系统,并保存软件初始和升级版本(集),支持实施升级追溯管理。
具体来说,企业开展OTA升级活动前,应按照备案系统中所列备案信息及要求,提交具体升级活动备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升级活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该具体升级活动的实施情况报告。其中升级活动起止时间间隔超过6个月的,还应每6个月提交实施情况阶段性报告。
申请《公告》新产品准入的,应在产品《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系统中所列备案信息及要求,提交车型及功能备案和相关证明材料。《通知》发布前已《公告》的产品,应在企业管理能力备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备案。
备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或不能持续保持企业管理能力的,需重新申请备案。《通知》强调,企业是OTA升级活动安全和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责任主体。企业应履行告知义务,升级执行前向车辆用户告知OTA升级的目的、内容、所需时长、升级影响、注意事项等信息,升级执行后告知车辆用户升级结果。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在车端的加快应用,汽车OTA成为了销售的一大卖点。其指的是通过网络从远程服务器下载软件更新包,对自身系统及技术固件进行升级。不过,由车企向个人用户来推送的OTA程序,也会伴随着涉及数据隐私、安全等方面的“隐患”。
过去两年,特斯拉、上汽荣威、广汽丰田、威马等品牌都曾被曝光,通过OTA升级技术对电池输出功率进行“上锁”,人为降低充电上限,从而减缓电池衰减,并防止电池出现热失控等故障。但“锁电”操作同时也会导致充电速度下降、续航里程缩水,使整车产品达不到备案的技术水平。
从《通知》的内容来看,工信部将对车企OTA升级活动进行严格管理,车企通过OTA来规避召回责任的行为也将得到监管。此前的4月7日,特斯拉在中国召回127785辆Model 3汽车,原因是半导体组件存在潜在故障,可能导致撞车,特斯拉处理方式是将通过OTA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电机控制软件。
《通知》要求,不涉及产品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性能变化的相关升级活动,企业在备案后可直接开展升级。
涉及产品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性能变化的相关升级活动,应提交验证材料,保障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其中,涉及《公告》技术参数变更的相关升级活动,企业应在备案前按照《公告》管理规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产品变更或扩展,按流程完成《公告》产品准入后才能开展升级,保障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
需要提及的是,涉及汽车自动驾驶功能(驾驶自动化分级的3级及以上)的相关升级活动,应经工信部批准。
附《通知》全文
关于开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汽车生产企业: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组织开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又称OTA升级)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生产的具备OTA升级功能的汽车整车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和实施的OTA升级活动,应进行备案。申请主体应是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二、备案要求
(一)企业实施OTA升级活动,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保障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
(二)企业应按要求依次完成企业管理能力备案、车型及功能备案和具体升级活动备案后,才能实施OTA升级活动。
(三)根据升级活动的影响评估,具体升级活动应采取分级备案,要求如下:
1. 不涉及产品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性能变化的相关升级活动,企业在备案后可直接开展升级。
2. 涉及产品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性能变化的相关升级活动,应提交验证材料,保障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其中,涉及《公告》技术参数变更的相关升级活动,企业应在备案前按照《公告》管理规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产品变更或扩展,按流程完成《公告》产品准入后才能开展升级,保障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
3. 涉及汽车自动驾驶功能(驾驶自动化分级的3级及以上)的相关升级活动,应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
(四)企业是OTA升级活动安全和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责任主体。企业应履行告知义务,升级执行前向车辆用户告知OTA升级的目的、内容、所需时长、升级影响、注意事项等信息,升级执行后告知车辆用户升级结果。
(五)企业应识别升级活动所影响的电子控制系统,并保存软件初始和升级版本(集),支持实施升级追溯管理。相关备案信息应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备案工作流程
(一)企业管理能力备案。企业应开展OTA升级管理能力评估,提交企业管理能力备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或不能持续保持企业管理能力的,需重新申请备案。企业开展车型及功能备案、具体升级活动备案和实施升级活动,均应在有效期内进行。
(二)车型及功能备案。本通知发布后,申请《公告》新产品准入的,应在产品《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系统中所列备案信息及要求,提交车型及功能备案和相关证明材料。本通知发布前已《公告》的产品,应在企业管理能力备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备案。
(三)具体升级活动备案。企业开展具体OTA升级活动前,应按照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系统中所列备案信息及要求,提交具体升级活动备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升级活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该具体升级活动的实施情况报告。其中升级活动起止时间间隔超过6个月的,还应每6个月提交实施情况阶段性报告。
四、实施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企业应开展企业管理能力备案、车型及功能备案和具体升级活动备案。企业通过登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系统”(网址为https://ota.miit-eidc.org.cn/)填报备案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登录系统首页时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需填写企业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账号登录备案系统。
五、企业责任
企业应持续履行备案承诺要求。如发现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备案、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不能持续保持企业OTA升级管理能力,以及存在产品一致性等问题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公告》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2年4月15日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赵杰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zhengce/172939
本文版权为第一电动网(www.d1ev.com)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违反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及网站合作电话:17001180190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