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4 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的通告》,进一步放宽对新能源小汽车的指标申请条件。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根据通告,即日起到2022年底,名下无车的申请人,只需要居住证,就可以直接申请获得新能源小汽车指标。
此次放宽政策主要针对两类群体。第一类是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非深户籍人员。即日起到2022年底,在申领新能源小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不需要最近连续 24 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类是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即日起到2022年底,在申领新能源小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不需要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
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十四五”期间,深圳市新增注册汽车(不包含置换更新)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60%左右,至2025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左右,累计建成公共网络和专用网络快速充电桩4.3万个左右,基础网络慢速充电桩79万个左右,规范化、常态化新能源汽车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功能完备、布局合理、运行稳定、智慧安全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李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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