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到2025年,上海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业产值35%以上。
到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党政机关公务车辆、邮政用车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等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80%。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明显提升。
燃料电池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充换电设施规模、运营质量和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超过70座,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六项发展目标
统筹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统筹推广应用与设施配套,统筹生产发展与回收利用,统筹政府支持与企业投入,到2025年:
(一)产业规模国内领先。本地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值35%以上。
(二)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新型电子电气架构等网联化与智能化核心技术取得重大进展,形成完整供应链。
(三)绿色交通能源体系加速实现。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环卫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80%,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明显提升。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
(四)网联化智能化应用能力明显提升。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实现规模化生产,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智能交通系统相关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五)基础设施配套持续优化。充换电技术水平大幅提升,设施布局持续优化,智能化、信息化运营体系基本建成。充换电设施规模、运营质量和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超过70座,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六)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加氢及充换电相关标准和监管体系基本成熟。智能汽车测试、示范应用、商业运营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五方面19项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强化整车技术创新,增加高端纯电动车型供给,完善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生态。支持新一代动力电池、高功率密度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燃料电池系统、车用操作系统及车规级芯片等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研发。推动多种形式车用氢气储运技术应用,大幅降低成本。
二是打造完整产业生态。支持生态主导型企业发展,鼓励国内外技术领先、实力雄厚的企业在沪投资建设整车制造、研发项目。支持上汽集团发展新能源汽车,至2025年,自主品牌乘用车新能源车型销售占比超过30%,集团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比超过20%,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综合实力国内领先。推动补强产业链,加大精准招商力度,支持国企改革,打造若干个销售规模达到百亿级的零部件“独角兽”企业。支持安亭、临港新片区、金桥合力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推动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汽车一体化发展,实现制度、标准、成果互认。
三是构建绿色交通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支持政策,自2023年起对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混合动力汽车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等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在具备条件的郊区公交、重型载货、冷链运输、环卫、非道路移动车辆等领域应用,其中公交车示范应用总量不少于50辆。推进高度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显著降低自动驾驶测试综合成本,大幅增加测试道路里程,探索在高速公路等区域开展测试,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在集装箱运输、出行服务、高架道路清扫、泊车等典型场景的示范应用。
四是落实新型基础设施配套保障。鼓励集中式充电站、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充分利用绿地、公共道路停车场等资源布局经营性充电设施。鼓励商场物业等减免充电车辆停车费,通过对占用充电车位的燃油车提高收费标准等方式,缓解“油车占位”矛盾。鼓励存量公共充电桩改建为直流快充桩,力争新建或改建1万根。完善换电设施报建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换电运营给予补贴。落实居住社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社区充电模式。出台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建设审批管理办法。
五是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机制,落实厂商主体责任。提出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车用氢气储运等领域标准规范,积极推广北斗导航在巡游出租车计量计价领域应用。探索自动驾驶法规豁免申请机制,对测试及商业化应用过程中触及到的现行法规关键约束,研究一揽子解决方案。支持无安全员测试等创新举措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试点。
三大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专班,各有关部门、区政府按照《实施计划》明确的重点工作和分工,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二是推动多项政策聚焦。加大各类专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和新技术应用的支持力度。支持加氢站、充换电设施、智能路侧设施和重大功能性平台项目纳入“新基建”示范。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企业,在临港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出台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对燃料电池汽车运行、关键零部件应用、加氢站建设及运营等给予补贴。
三是落实人才激励。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内外优秀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落户、人才奖励等支持。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李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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