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 | ||
政策依据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 | |
发布时间 | 2020年2月5日 | |
财政支持 | 财政补贴 | 本文下发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
国有资产免租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两个月房租免收、1个月减免50%。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 |
减税降费 | 税收 | 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予以延期缴纳税款。 | ||
社保 | 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延长期间待遇正常享受。 | |
金融支持 | 信贷政策 | 对获得珠海市银行业机构贷款支持的企业,纳入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按照贷款合同签订当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利息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同时符合珠海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或对民生保障有重要作用的中小企业,以及疫情防控医用物资重点保障企业,银行机构给予信贷支持的,纳入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给予贷款企业50%政府风险分担,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利用珠海市转贷资金过桥的,减按80%收取费用。利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获得担保贷款的担保费率按不高于1%费率计算收取。 | ||
担保政策 | —— |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王蕊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zhengce/109078
本文版权为第一电动网(www.d1ev.com)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违反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及网站合作电话:17001180190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