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服务”给人们提供了便利,但有时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成都市民张小姐使用Gofun出行共享汽车平台后,陷入了长达7个月的追讨维修垫付款的拉锯战。
去年9月7日,张小姐在Gofun出行租车后发生事故,垫付了1000元的维修费。根据协议,用户交齐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退款。然而,她经历了7个月的追讨,辗转于平台客服、维修厂和租赁公司,其间两次拨打工商电话投诉,两次上门要钱,才终于在今年3月15日拿到退款。
共享汽车出事故 垫付对方修车费1000元
2018年9月7日,张小姐通过Gofun出行软件租了一辆小汽车,开到成都理工大学附近时发生刮蹭事故。她在联系Gofun出行客服后,根据其提供的电话找到维修厂负责人陈某,按照指示将车辆送修。
张小姐最终被认定负事故全责,需支付2550元共享汽车修理费和对方车辆1000元修理费。由于张小姐购买了10元不计免赔险,根据协议,她可以免付1500元的费用,而剩余修理费有两种支付方式:一是自费,需支付余下的2050元维修费;二是保险赔付,但需向平台支付1000元保险溢价金和200元车辆折旧费。
最终,张小姐选择了后者,她向平台交了1200元,并先行垫付了对方车辆1000元的维修费,“陈某说等拿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就把钱退给我。”
去年9月27日,张小姐按照陈某的要求提交了资料,但是缺少“损失情况确认书”。“陈某说要是不行,看能不能帮忙处理。但我后来几次打电话去问,他都以太忙推脱。”张小姐说,“我还问需不需要发一份资料给客服,陈某说不用了,我问了客服也说没问题。”
资料交了7个月 平台和租赁公司说没收到
然而,两个月过去了,张小姐仍未收到退款。
去年11月23日,张小姐得知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修车费,以为是资料没交齐才没退款给自己,于是向保险公司要了“损失情况确认书”并立刻发给陈某,对方却没有回应。
又等了一个月,张小姐再次打电话给陈某,对方的回答是:“又不是只有你在处理这种事情,很多人都在排队。”最后承诺年前会退款。
今年1月31日(腊月二十五),临近年关,垫付款仍未退回。张小姐第一次拨打了工商投诉电话,对方称年后会处理。
半个月后的2月12日,张小姐接到了Gofun出行客服的来电,“这是客服第一次主动打给我。”然而,对方说根本没收到她的资料,她只能再发一次。
等待了两周,退款仍未到账。2月27日,张小姐第二次拨打工商电话投诉。客服很快回电,“这一次他的态度很不好,还说该办的事情都办了,我愿意投诉是我的权利。”
2月28日,张小姐上门找到首汽租赁公司,得到同样的回答:“没收到资料。”无奈之下,她只好当面把资料发给了对方。但过了一周仍没有音信,3月8日,她再次前往租赁公司,对方承诺下周一定退款。
其间张小姐多次打电话催促。最终,3月15日晚上,张小姐收到了1000元退款。
平台回应:张小姐的情况属个别现象
根据平台用户协议,共享汽车发生事故后,用户交齐资料30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维修垫付款退款,为何张小姐经历了7个月才拿到呢?
对此,Gofun出行回应,因为维修厂事故订单较多,加上费用拆分较为复杂,维修厂没有及时将款项厘清给用户,属个别情况。
而对于用户辗转于平台客服、维修厂、租赁公司追讨垫付款的情况,平台回应称是张小姐一再要求直接对接,为消除用户疑虑才将租赁方信息给用户。但是,张小姐表示,客服几乎没有主动跟她对接过退款事宜,而是直接把她转给了修车厂,租赁公司地址也是维修厂负责人陈某给的。
用户购买了不计免赔险,租赁公司也给车辆保了全险,为何还要支付保险溢价金?Gofun对此回应:“车辆只要出了一次险,明年(保费)的涨幅就很高。用户可以选择是补上增长的保费还是支付维修费。”
律师说法:法律上没有“保险溢价金”
对此,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畦凇认为,如符合合同约定退款条件,消费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直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在法律上并没有‘保险溢价金’这个概念,法律也没有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如果保险溢价金属于合同明确约定的,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夏畦凇说。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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