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和市场的现实,决定了电动汽车的商业模式应该采取换电模式,并让交通行业参与进来。
谈商业模式,应该尊重现阶段的产业水平。现实情况是,就技术角度而言,电动汽车不成熟的关键就是电池技术,这就是专业技术的现状,我们要以此为基础构建商业模式。另外,从市场层面看,国家现在的政策支持力度很大,各个企业积极性也很大,但是市场启动非常缓慢,目前还缺乏真正有效的办法。所以,应该尊重这样两个基本现状。
以山东长运集团为例,它的主业是运营交通运输,同时又收购了汽车制造厂,集制造和运营一体,它的纯电动汽车运营模式选择快速换电模式,就是基于目前的技术现状考虑,因为现在的运营车辆需要两班倒,也不能休息,所以只能选择换电池。公交、出租车采用换电池模式,好处就在于充电基础设施和运营车辆都是可控的,而且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和车辆规模很好匹配,如果政府批100辆电动车,就会有100辆上街运行。但是,如果单纯靠个人购买的话,达到100辆的规模的时间表就很难控制。
而且,以换电模式发展起来的充换电设施,也可以推动电动汽车进入家庭。实际上,欧洲有一个交通运输的技术路线,就是4公里以下可以步行,4公里到200公里属于纯电动汽车,200公里到400公里属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400公里以上是燃油汽车。按照这个技术路线,电动汽车应该属于个人家庭的第二辆汽车,因为换电模式培育的公交车、出租车领域的基础设施,给买第二辆车的人解决了后顾之忧。
现在争论比较多的就是关于换电模式的运营主体问题,在这点上,相关能源企业和汽车行业的争论会持续很长时间,毕竟对汽车行业来讲,这种模式可能不止是利益问题,可能会涉及到汽车行业的生存问题。那该怎么办呢?现实的出路就是单独成立一个电池运营公司,并且让交通行业参与其中,这样的话,矛盾可能会缓和一些,有利于电动汽车产业进一步推进和市场的逐渐培育。
作者系鲁东大学交通学院院长
( 编辑/刘文林 )
来源:能源评论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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