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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代表建议: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深圳晚报

新能源汽车用电力代替汽油,减少了废气排放的同时,还有一个环保新问题值得重视——那就是废旧动力电池。1月26日,在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深圳代表团分组讨论时,来自深圳的省人大代表张弦呼吁尽快建立起新能源汽车报废电池的回收体系,从监管、科研以及资金扶持等方面形成闭环,预防可能出现的生态灾难。

张弦说,新能源汽车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电池的,一类是混合动力,占主流的是电池类的新能源汽车。广东省也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大户。

他提醒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寿命远远低过整车的使用寿命,一辆新能源汽车需要用到的动力电池会有很多个,而回收报废动力电池的体系建设目前是缺失的。动力电池体积大,在回收拆解利用的过程中,可能污染土壤、河流,这种严重性是不可逆转的。

尽管国家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部、质检部在2016年、2017年分别颁布和实施了新能源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蓄电池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对于动力电池的拆解、回收、利用、处置等都作了相应的规范,但是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新能源汽车的流通领域,相关的规定更是空白,特别是进口车辆(如特斯拉)的电池报废后,没有回收主体。

张弦曾为此走访电池的生产制造企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调研结果显示,无论是企业还是职能部门,都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如果我们现在不抓紧建立系统化的、体系化的监管体系的话,可能会造成重大的生态灾难”。

他的建议是:

尽快设立广东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综合协调办公室,统一领导全省回收利用工作,制定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准入、登记、备案、监管制度,将管理办法所确立的各项环节细化落实到可操作层面,统筹全省对废旧电池的存储、收集、运输、拆解、利用、无公害处理等,并尽快进行产业布局和空间规划。

由省综合协调办公室牵头,联合科研院校、电池生产企业等成立广东省电池利用研究院,开展无公害化处理、产业转化的技术研究。同时,建立省级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监管,形成政府、生产制造、销售流通、回收利用、消费者全方位参与,真正起到体系化的监管。

他也呼吁广东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回收利用产业的生产运营、技术研发运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同时对现有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中,单设一部分用于补贴电池生产厂商对于回收利用的投入。

来源:深圳晚报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shichang/6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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