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9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分别与河北泊头、承德、涿州等地公交系统公司签订了共计468辆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合同,总金额达3.52亿元。
根据公告,此次长安保定公司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中,有两款为纯电动客车,数量分别为50辆(车长7米)和395辆(车长8米),均采用深圳沃特玛电池和南京越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电机及控制器,间接驱动系统。还有两款为纯电动专用车,数量分别为21辆(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和2辆(纯电动路面养护车)。这两款车长均为5米,都是在神骐纯电动二类底盘上,换装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机和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生产锂离子电池开发而成,续驶里程达120km.
据长安汽车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对公共领域采购给予补贴,上述销售合同均享受国家及地方的补贴政策。根据长安保定公司与各公交系统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采用预收定金的形式,定金金额按照合同约定从0万元-2万元/辆不等,目前共收到492万元。
对于补贴款的回收,中央财政补贴部分由长安保定公司自行申请收回,地方财政补贴部分由公交系统公司收到补贴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支付给长安保定公司,并由其将收取的定金退还给公交系统公司。
长安汽车表示,上述合同的签订不仅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开展有积极影响,也有利于降低PM2.5排放,减轻空气污染,更有效的保护城市的空气清洁。今年1-8月,长安汽车累计汽车产销量分别达174.4059万辆和180.676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66%和7.82%。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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