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安局、发改委、科委等14个单位联合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细则》),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细则,从明年起至2017年四年间,北京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共60万个。年度配置指标总量从24万减少至15万个,从而使机动车保有量到2017年底不超过600万辆。
细则明确,将根据个人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阶梯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档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累计参加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档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以此类推。
在指标结构构成上,增加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类别并逐年增加所占比例。60万个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中,43万个是普通小客车指标,17万个是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
这17万个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不会平均分配到今后四年中,而是按照2万、3万、6万、6万的渐进式发展。其中,个人和单位(包括营运车)各占50%。
相应地,43万个普通小客车指标在今后四年中分别是13万、12万、9万、9万。从而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的同时,逐步优化机动车能源结构。
根据《细则》,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单设摇号池,申请条件与普通指标条件一致。若申请数量少于当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额,将直接配置。若申请数量超过当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额,则摇号配置。
凭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可以列入《北京市当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中的纯电驱动小客车。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杜燕 王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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