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在松山湖和大朗两地的公交车及出租车,试行电动汽车。
东莞市政府近日印发《东莞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项目工作计划》(下称”工作计划”)的通知,将通过开展电动汽车示范应用,加快培育和发展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
新能源车试用于公共交通
东莞为何要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
”工作计划”显示,以轻量化纯电动中巴产业化为突破口,加快培育东莞电动汽车产业链,促进东莞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以LNG公交车推广应用为主要手段,促进东莞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
作者从”工作计划”看到,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将围绕两大类车辆和两大应用领域展开,两类车即:天然气汽车和电动汽车;两大应用领域即: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第一类车辆选择LNG天然气汽车,其应用领域为公共交通;第二类车辆选择电动汽车,分两种车型即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分别在公共交通和出租车领域开展示范应用。
”工作计划”称,示范项目资金采用省专项资金启动、东莞财政配套、企业自主融资等多模式筹措,近期以政府支持作为起步,中远期实现运营企业的自我可持续发展。
东莞将成立电动出租车公司
根据”工作计划”,松山湖管委会和大朗镇,将成为首批参与示范的镇街。其中,在松山湖试运行25辆轻量化纯电动中巴和10辆纯电动小汽车;在大朗试运行15辆轻量化纯电动中巴。此外,还将成立电动出租车公司,在松山湖投放70辆混合动力的电动出租车。
与此同时,将在现有公交车辆中抓紧淘汰一批超标排放严重的黄标车,陆续更新为LNG新能源汽车,并对公交企业购置LNG新能源汽车予以适当的财政补贴。
对纳入示范应用项目的200辆LNG大巴,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中,予以每辆4万元的购置补贴。此外,参照全市公交车辆更新淘汰工作方案的补贴标准,由示范应用工作承担镇街(园区)对补贴差额部分另行补贴。
”工作计划”还提出,市政府也将对轻量化纯电动汽车购置补贴。其中,40辆纯电动公交中巴共补贴资金1700万元;10辆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设计、生产等费用共补640万元。70辆混合动力小汽车的购置,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将在松山湖建充电站
有了电动车,怎么充电也是一个难题。
”工作计划”明确:项目规划在2012——2013年,建设1个电动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充电站,为电动汽车的示范应用工程提供充电配套,为电动汽车应用推广积累经验。
作者了解到,综合充电站建设在松山湖客运站,为40辆电动中巴、10辆纯电动轿车、以及70辆混合动力出租车,提供充电、电池保养、车辆保养等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示范应用选用高效节能的新型纯电动中巴及纯电动轿车,对电池的需求量大大降低,对充电机的功率需求也大为降低,因此充电站的建设成本也将得到大量节约。
”工作计划”显示,该充电站配备16台32kw的智能充电机,总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充电区600平方米、维修区400平方米、电池及配件储存区300平方米、办公及休息区200平方米、停车区500平方米。
此外,还将在松山湖总部一号建设充电点1个,配备4台32kw的智能充电机以及15个中巴停车位。
新能源车示范应用
纯电动中巴公交示范应用
项目将投入40台拥有东莞自主知识产权的轻量化纯电动中巴,供东莞市城镇开展区域公交服务和商务示范应用。车辆将采用项目经费和市财政配套资金购买,并分别由松山湖和大朗镇的公交公司负责营运。
电动出租车和小汽车示范应用
项目将实现80辆电动小汽车的示范应用,其中10辆纯电驱动小汽车交由松山湖管委会进行行政和商务示范应用,70辆混合动力小汽车交由政府成立的电动出租车公司进行示范应用。
由政府授权专项许可的方式,组建成立电动出租车公司,选择以松山湖及周边地区或其他中心镇为基地,进行70辆混合动力出租车示范应用。出租车公司将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在经营上走市场化路线,并最终实现盈利。政府在建设和经营初期,提供相关的保障措施,包括特批70个免费电动出租车牌照。
( 编辑/李艳娇 )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肖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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