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底特律新闻》报道,日前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批准众议院在美国国会大厦修建电动车充电站。
上周奥巴马签署立法,批准众议院在国会大厦停车场修建、管理和保养电动车充电站。该充电站非联邦政府所有,因此使用者需要交纳充电站的修建和保养费用。
美国参议员莱文(Levin)2010年10月起提议在美国国会大厦修建电动车充电站。他2011年2月曾提议美国国会立法,允许众议院在国会大厦修建电动车充电站,并强调该充电站不会花费美国纳税人的钱。
莱文表示:”联邦政府鼓励美国公民和车企体验新一代汽车技术,我们应该以身作则。” 美国一些国会成员是电动车的爱好者,例如莱文拥有一辆2011款插电式雪佛兰沃蓝达,参议员拉马尔·亚历山大(Lamar Alexander)拥有一辆日产聆风电动车。
( 编辑/李艳娇 )
来源:盖世汽车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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