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作者从泉州市鲤城工商局获悉,市区中山南路销售电动汽车的店家,因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被临江工商所执法人员取缔。该电动汽车销售店7月开张,每辆车的价位在3.3万~3.6万不等。
电动汽车在泉州市区出现,立即引发关注。但交警部门认为,这款电动汽车目前未在全国机动车产品的公告系统目录内,因此不符合报牌条件,不能报牌上路行驶。
7月27日,鲤城临江工商所执法人员前往该店检查,发现店面门口张贴着很多销售广告,诸如”凡在9月1日前购车送一年车险”、”老年代步电动车”、”完美动力低碳环保”等,店内则摆放3辆四轮电动汽车。
经执法人员询问,该店负责人称这批电动汽车是从河北一家车业公司购进的。经调查核实,该店家未悬挂工商营业执照,是无证经营。执法人员当场对该电动汽车店进行取缔,责令立即停止无照经营行为,并要求其在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后才能开门营业。
此外,该店负责人提供了这批电动汽车的《合格证》,但上面显示的是《蓄电池观光整车出厂合格证》,只能在景区内当观光车用,相当于电瓶车。该负责人解释称,自己并不清楚这批电动汽车不能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 编辑/李艳娇 )
来源:东南网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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