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来源:“芒果电单车”微信公众号
一度站在风口上的共享电单车,如今被北京拒之门外。
12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消息称,近日,北京市交通委会同北京市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交管局等部门,共同约谈多家在京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此次被约谈的共享电单车品牌包括:考拉出行、筋斗云出行、小遛共享、芒果电单车、蜜步出行、骑士出行等。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上述品牌存在违反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且存在未按要求进行电动车登记、未能准确披露服务信息、未建立用户押金预付金专用账户、未按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信息等多项问题,涉嫌严重扰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秩序。
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企业及其运营平台,或将面临行政罚款、扣留车辆、下架APP等多重处罚。
与此同时,北京市交通委补充称,《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经营平台的责任义务有明确的规定;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也明确了北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的基本原则。
此前,北京市交通委已针对多家企业的违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今年7月23日,小蜜电单车漏电导致北京市一市民右手被深二度电弧烧伤。7月29日,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5万元罚款顶格处罚并责令限期收回全部共享电动单车。据北京市交通委介绍,事发后该平台多次变更经营主体及企业法人,该企业注册地址也已无人办公。
今年5月,北京市交通委对“小遛”公司在京违规投放1400余辆电单车行为,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收回车辆并停止在京投放。
截至今年5月,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已约谈处理7家共享电动自行车租赁公司,其中5家企业已从北京市场清退。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往往存在保养维护不及时、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安全风险高、电池污染严重等多重隐患,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未接受过专业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加之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带来较大的伤害和损失。
北京市交通部门提醒称,在京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企业要严格遵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严禁违规投放、运营租赁电动自行车。
除了北京,部分二三线城市也加大对共享电单车的监管力度。
据湖南日报报道,11月23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集中约谈哈罗出行、青桔、美团、小遛共享、喵走、喜宝6家共享电单车企业,要求上述企业即日起至11月26日前清理回收无牌照电动自行车。
来源:未来汽车日报
作者:吴晓宇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shichang/134173
以上内容转载自未来汽车日报,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仅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转载内容并不代表第一电动网(www.d1ev.com)立场。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