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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驰科技潘思宁”公布司法鉴定报告结果:签名指印确系伪造

盖世汽车

8月9日上午,“景驰科技潘思宁”公众号再次发文,文中潘思宁写道,自己已取得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相关司法部门分别对《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档案材料》和《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挂失更换的工商申请材料》两份文件原始档案材料中的6处本人签名、2处本人指印进行了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上述签名均非本人所写,指印均非本人指印。

图1

7月7日下午,原景驰科技法人代表潘思宁通过微信公众号“景驰科技潘思宁”发文称:景驰科技CFO吕庆等人未经其本人同意,将其股权进行质押,近期又通过伪造潘思宁的签名和股东会决议,将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非法变更为吕庆。

潘思宁当即表示,“就吕庆等人伪造我的签名和股东会决议等行为,已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次日(7月8日)凌晨,景驰科技则发文回复称:潘思宁所述与事实严重,且潘思宁已不是景驰科技的员工,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已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罢免了其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的职务。

之后,景驰科技与潘思宁两边利用各自公众号进行了隔空口水战。7月9日,潘思宁再一次强调称其本人一直是景驰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及执行董事,且从未签署过从景驰科技离职的离职文件,并且在公众号公布了被其称为有伪造签名的文件影印件。

今天早上,潘思宁再次发文,公布司法鉴定报告结果,签名指印确系伪造。

图2

以下为潘思宁发文:

本周一(2018年8月6日),本人已取得司法部直属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司鉴院[2018]技鉴字第1018号、1019号两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该院司法鉴定人员前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分别对《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档案材料》和《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挂失更换的工商申请材料》两份文件原始档案材料中的6处本人签名、2处本人指印进行了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上述签名均非本人所写,指印均非本人指印,即:上述所有签名及指印均系伪造。

吕庆、韩旭等人使用上述伪造本人签名、指印的股东会决议及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违法将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本人变更为吕庆,违法挂失补办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等证照,其行为置最基本的诚实信用于不顾,作为创投圈的一员,本人对此深表震惊与遗憾。

本人相信,创业投资之路,诚实信用是公认的基本原则,而法律则是最后的底线。此等违法行为超越了法律这个底线,本人必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绝不姑息!本人也希望能借此,为维护诚实信用的创业环境,为勇于维护自身权利与尊严的创业人士,贡献一份正能量!

来源:盖世汽车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qiye/7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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