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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最高法院裁定丰田子公司需补缴2.72亿美元进口税

盖世汽车 谭璇

盖世汽车讯 据外媒报道,9月15日,泰国最高法院维持下级法院的一项裁决,即丰田汽车泰国子公司必须额外支付100亿泰铢(合2.72亿美元)的进口关税。

泰国最高法院正在处理丰田泰国子公司针对2019年补税裁决的上诉,该裁决要求该公司必须为从日本进口的部分零部件支付关税。据悉,这些零部件用于丰田泰国子公司2010年至2012年在泰国组装的普锐斯(Prius)油电混合动力车。

泰国最高法院同意先前的裁定,即丰田进口的产品应被视为整车全散装件(CDK),而不是汽车零部件。根据《日泰经济伙伴关系协定》(JTEPA),这些整车全散装件没有资格享受30%的税率减免,应该按照80%的税率缴纳税款。

泰国最高法院裁定丰田子公司需补缴2.72亿美元进口税

图片来源:丰田

丰田泰国子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公司是基于《日泰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进口普锐斯零部件支付较低税率的税款,但该公司尊重并将遵守泰国最高法院的裁决。

据早些时候的媒体报道,2010年至2012年期间,丰田泰国Gateway工厂组装的超过2万辆普锐斯汽车需要缴纳额外税款。

丰田还在泰国生产搭载汽油发动机和混合动力发动机的凯美瑞(Camry)轿车,由于这两款车的大部分零部件都是在泰国采购的,所以不需要缴纳额外的关税。

来源:盖世汽车

作者:谭璇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qiye/18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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