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吉姆西听证会,是苏州吉姆西客车公司对工信部因其虚报新能源汽车生产合格证,对其处以停止生产资质的处罚意见,要求行政复议的听证会。此会由工信部政策法规司主持,吉姆西为申请方,工信部装备工业司为调查方出席,而笔者作为调查的专家组长以证人身份出席。
事情很简单,事实很清楚,过程也不长,没啥好说的。但其中却大有值得深思之处。
首先是怎么看待违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违规(往往也包括违法)都有原因,不论是骗过监管者(如新能源汽车之骗补),还是迎合消费者(如火锅中加罂粟壳),都是为了多赚钱。笔者认为最要命的是违规者的心态:不以为耻,不以为罪,认为情有可原,被抓算我倒霉。仔细分析,产生这种心态,有三个原因:第一是视规则为草芥。认为规则迟早要被打破,或打破也很平常,不把遵守规则与道德、正义相联系。这与我国近一百多年的奋斗、抗争有关。我们高喊"打倒孔家店"一百多年,高唱"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大几十年,连近年来的改革开放也是先破后立,很多改革事项、改革的开拓者都是从"违规"开始的。但现在不一样了,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建设法治社会,我们需要全民树立法治观念。需要牢固树立法律、法规是"高压线"的观念,全面建立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第二原因是以牟利为天理。认为人该自私,企业该赚钱,而且无底线。不以违规为耻,不以害人为耻,视诚信为愚腐,把好人当傻瓜。曾经有人写过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作者用意或许是讽谏,但确有人奉为信条。其实我们真的需要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意识和道德水平。做人要有底线,做企业也要有底线,就像走路要讲礼貌,开车时坐在车里,虽然别人看不见,也要讲礼貌。第三个原因是法治不健全。主要是重立法轻执法,有时甚至用立法加严代替执法不力,其结果是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有了以上三条,便有了相当一部分人的违规心理:违规平常事,看谁手段高!
第二,政府管理要法治化。具体而言,就是在法律、法规,特别是政府部门的管理文件中,一定要写清楚管什么?怎样管?管理者、管理对象、管理范围、管理流程都要写清楚。在过去,或许还可以借条文粗疏给执行者以更大的裁量权,而今后,写不清楚你就管不了。在这次听证会上,就有人质疑我们调查组的调查有没有法律效力。记得有一次为国家工商总局举办汽车销售店管理办法改革的研讨会,工商总局某官员有一段极精彩的问答:有人问,那以后有卖菜的旁边摆一辆奥迪车卖,你管不管?答:不管。因为虽然他超范围经营,但法律没有授予我管这件事的程序和方法,所以我没法管。但如果你能举证他违反知识产权,我就可以管。
策三,企业经营、就业可否成为对企业减轻处罚的理由?此事乍一听有些道理。申诉者请求对企业违规的处罚从轻,最好能让企业继续运营,以避免损害上下游企业的利益。退一步,也希望保留生产资质,用重组的办法对职工有所安置。'但是仔细分析,可以看出这些道理不一定站得住脚。首先,生产资质不是有价证券,不应进行买卖,哪怕以重组的名义。深一步说,以重组名义变卖企业生产资质,虽然有利于企业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但实际上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行为,应该停止。其次,企业经营发展,不应成为企业违规后减轻处罚的理由。笔者认为,对"发展是硬道理"这句话,常常有滥用现象,企业和地方政府常常打着发展生产的旗号违规,包括违规建设、违规排放、违规生产、违规用工。守法合规应该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高压线"。发展经济和经营企业必须合规合法。
来源:董扬汽车视点
作者:董扬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pinglun/49539
以上内容转载自董扬汽车视点,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仅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转载内容并不代表第一电动网(www.d1ev.com)立场。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