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七部委联合下发的《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公布。《方案》计划2014年至2015年,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北京市8507辆,天津市6000辆,河北省5715辆。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6%,京、津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
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方案》计划2014年至2015年,在京津冀地区共新建充/换电站94座,充电桩新增1.62万个。其中,北京市新增充/换电站3座、燃料电池车辆用加氢站1-2座、新增各类充电桩6748个,天津市新增公交车充换电站6座、公交车充电站49座,各类充电桩4000个,河北省新增充电站83座、各类充电桩5455个。 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充换电站总数将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将达到19657个,基本建成以保障运行为前提,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网络。
京津冀2014-2015年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
推广目标(单位:辆)
推广应用领域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合计 |
公交车 |
1597 |
2000 |
3775 |
7372 |
出租车 |
2200 |
500 |
0 |
2700 |
租赁车 |
3000 |
0 |
0 |
3000 |
城市物流等专用车 |
470 |
3380 |
1940 |
7150 |
环卫车等市政用车 |
1230 |
120 |
||
其他(燃料电池商用车) |
10 |
0 |
||
车辆合计 |
8507 |
6000 |
5715 |
20222 |
充换电站 |
充换电站3个,燃料电池车辆用加氢站1-2座 |
6 |
83 |
94 |
充电站 |
49 |
49 |
||
充电桩 |
6748 |
4000 |
5455 |
16203 |
《方案》在各地推广中的补贴等优惠政策主要结合当地的补贴办法,北京市2011年底发布了《北京市纯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市级补助暂行办法》(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市场补助标准、电池租赁费用及充电服务费用等予以明确;此外,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对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场所私人用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总项目投资30%的补贴资金。天津市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市级财政补贴适用全市,各区县和功能区财政补贴主要用于本区域内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出台新能源汽车不参加摇号,直接进行牌照办理优惠政策,放宽电动专用车辆上路运营限制。河北省构建了中央、省级、市级三级财政补贴政策;建立了购车、用车、能源补给多层次的补贴体系。
《通知》要求各示范推广城市政府部门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并按照一定比例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占有量。各示范推广城市推行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牌费、省内高速、停车费减免等税费优惠政策。
具体到各个城市,计划推广的各类车辆和充电桩数量精确到个位,而推广的方向也明确到具体的地段和单位。
北京市计划到2015年底,在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507辆,重点在公交、出租、租赁、货运物流、环卫等领域推广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机场内部、大型场站内部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中推广电动公交车1597辆、电动出租车2200辆、电动租赁车3000辆、电动物流车470辆、电动环卫车1230辆、燃料电池商用车10辆。建设充换电站3座,充电桩6748个,其中5900个交流充电桩、848个直流充电桩。
北京市2014年-2015年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计划(单位:辆)
推广应用领域 |
2014年 |
2015年 |
合计 |
公交车 |
900 |
697 |
1597 |
出租车 |
1600 |
600 |
2200 |
租赁车 |
1500 |
1500 |
3000 |
城市物流等专用车 |
110 |
360 |
470 |
环卫车等市政用车 |
1100 |
130 |
1230 |
其他(燃料电池商用车) |
5 |
5 |
10 |
车辆合计 |
5215 |
3292 |
8507 |
充换电站(个) |
3个充换电站,1-2座燃料电池车辆用加氢站 |
||
充电桩(个) |
3310个直流桩; 570个快充桩 |
2590个直流桩; 278个快充桩 |
5900个直流桩; 848个快充桩 |
天津市计划到2015年底重点在公交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环卫车等领域分三年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6000辆,其中公交车2000辆,出租车500辆,邮政快递车3380辆、环卫车120辆。
天津市2014年-2015年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计划(单位:辆)
推广应用领域 |
2014年 |
2015年 |
合计 |
公交车 |
600 |
1400 |
2000 |
出租车 |
100 |
400 |
500 |
租赁车 |
0 |
0 |
0 |
邮政快递车 |
1400 |
1980 |
3380 |
环卫车 |
30 |
90 |
120 |
其他 |
0 |
0 |
0 |
车辆合计 |
2130 |
3870 |
6000 |
充换电站 |
3 |
3 |
6 |
充电站 |
15 |
34 |
49 |
充电桩 |
1530 |
2470 |
4000 |
到2015年底,河北省包括石家庄在内的10个城市在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5715辆。其中主要标志性交通干线进行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示范运营,并逐渐向城市周边风景区、旅游线路、县市(区)扩展,共计划推广新能源公交车3775辆,改造新能源汽车公交线路196条;鼓励示范城市成立纯电动出租公司,开展出租车业务,为大面积推广探索经验,在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推广新能源汽车1940辆。
河北省2014年-2015年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计划(单位:辆)
推广应用领域 |
2014年 |
2015年 |
合计 |
公交车 |
1395 |
2380 |
3775 |
出租车 |
0 |
0 |
0 |
其他公共服务领域 |
733 |
1207 |
1940 |
车辆合计 |
2128 |
3587 |
5715 |
充换电站 |
44 |
39 |
83 |
充电桩 |
2250 |
3205 |
5455 |
为了保障推广计划按期完成,三地需要探索京津冀跨区域的新能源汽车联合推广机制,初步试点京津冀城际间新能源汽车客运、货运新模式;在车辆招标采购、充电网络规划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京津冀区域协作;加强区域间推广经验交流,探索建立区域间联合工作机制。
京津冀三省市间将推京津冀新能源汽车联合采购方案,并突出创新公共服务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新型商业模式,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包括电池租赁、整车租赁和全链条租赁;开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支持开展油电差价共享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建设、运营、管理的市场化机制;也尝试引入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模式进行部分领域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探索。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杨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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