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2月起,在二十余家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的支持下,通用技术中国汽研牵头制定了由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委员会、中国节能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提出,中国节能协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归口的《“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车用燃料电池发动机》团体标准,并依托该团体标准开展了车用燃料电池发动机产品类别的企业标准水平评价工作。2021年9月份,团体标准T/CECA-G 0125—2021、T/CSTE 0121—2021《“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车用燃料电池发动机》已由中国节能协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批准发布实施。
下文是该标准的详细解读: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中国新能源汽车评价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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