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案:
【Z先生是一位蔚来车主,也是一位“安桩困难户”。他已经和物业苦苦沟通一年多了,却还没有得到安桩准许。
现在,他已决定起诉物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前几天,凡人大叔胜诉物业的案例也激励了他,详情可看这篇文章:《物业不让安充电桩,我没请律师却打赢了官司,激动得想哭!》。
在跟物业缠斗的这一年里,他花了很大精力研究政府支持充电桩安装的各种文件,总结出了一套非常详尽的应对物业刁难的攻略。
本文原载于蔚来APP,经他授权,我们全文转载如下,希望能帮到更多“安桩困难户”,让大家的新能源汽车变得更香。也欢迎大家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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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原文:
【充电桩持久战03】如何反驳物业各种借口
我先流水账更新一下自己的进度。
前段时间,我找到住建部门下面的城管局(各地不同,我们市物业公司归城管部门管理),遇到了几个党员干部,他们对我的事儿很上心,派了四五个人,叫了区里的法律顾问上门和物业沟通。
但是物业公司态度十分强硬,城管部门最后表示,确实没有办法,现在的物业管理条例取消了年审、评分等制约体系,他们没有能卡物业脖子的手段。但是他们可以帮我要到物业公司不予配合安装的情况说明,在此之前,物业公司是不答应给我的,算是多增加了个证据,起诉时可以用到。
遇到油盐不进,态度蛮横的物业,我还是建议大家不要浪费时间,直接走司法程序起诉。因为目前政策空白,在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有关部门确实无能为力。
我现在要走司法程序了,将之前的研究成果分享给大家,希望帮助各位车友顺利报装成功。以下我将分类罗列物业的一些惯用借口及反驳方法和政策依据。
一、宏观政策通用类
1、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
第六条 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
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第十条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各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及成效......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对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阻碍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行为,加大舆论曝光力度,营造有利发展的舆论氛围。
2、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1454号)
第八条 第五款 加大物业协调力度。制定全国统一的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应按照示范文本,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依据示范文本,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建设管理充电基础设施的流程,并将相关内容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对拒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扣减相关企业和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评分。
3、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指出,要完善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
二、电力问题
1、小区交付时未规划,电容量不足
首先找一下当地是否有类似这样的政策,如果有恭喜你:
如果没有,可以让物业出具二次电流或者箱变的负荷报告(一般物业是开不出来的)。7kw的家充桩,差不多是两个热水器的功率,实际上真的没多少,不是过于老旧的小区基本都不会超负荷的,大家放心杠。
如果物业既不给你开,也不配合,就耍赖托着怎么办?你可以自己拨打95598,和电力部门申请核算箱变,说明要求“开服务工单,出具负荷报告”,电力部门如果不受理,就说要打官司,这是关键证据。本人作为小区用电客户有权申请,如不配合将去全国能源局稽查电话举报。
电力部门是比较怕举报投诉的,但是毕竟错不在电力部门,不到万不得已慎用,尽量不给他人添麻烦。
最后如果还是不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1313-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其中5.2.3 ,以及条文说明5.2.3之描述,可以采取对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间段”进行优化控制的技术手段。
蔚来用户可与物业说明蔚来的充电桩是可以联网定时的。再不行就退而求其次,可以自掏腰包在配电室内安装定时开关,管理权交给物业,和物业承诺仅在晚上谷电期间充电。
2、允许一个业主安装没问题,但是如果放开这个口子所有业主都来装将来电容量会不足,物业主张预留容量等待扩容。
物业如果改口这个说辞,说明上述电容量不足的借口不攻自破,改口的时候一定记得用录音等方式保留证据。
还是要找当地电力部门关于“三零用电”有关文件规定,尽量找到“先到先得”的表述,或者有关预留电容量的详细说明:
三、消防问题
消防问题就不分子类了,物业主要怕起火担不起责任。
先把三方责任承诺书请自行找自己的fl(蔚来的销售顾问)要,走蔚来总部流程盖章签字后交物业。
交了承诺书还然并卵的请往下看。我们物业真的是不要脸到极致,很想文明,但是越写越气,忍不住喷两句。物业和我说你这个没用,你担不起这个责任。哭笑不得,我一个成年人能不能承担的起责任还轮得到别人教育我~
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1313-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中6.1有关消防配套标准。
6.1.1中提到的这个GB50067就是一般停放油车的停车库消防标准,言外之意符合这个标准就可以安装充电桩,如果物业说不符合此标准,那请直接向消防部门举报,消防收拾物业。
四、判例及一些新闻报道
多收集此类有利于自己的报道和法院判例,发给物业施加压力,或者以防今后走司法程序可以拿来举证。
学习强国:物业公司不应成为汽车充电桩进小区的“拦路虎”
https://article.xuexi.cn/articles/index.html?art_id=14697610171886547179&item_id=14697610171886547179&study_style_id=feeds_default&pid=&ptype=-1&share_to=text_msg&source=share
人民法院报:物业拒不配合安装充电桩案:未明确约定,但亦属物业合同义务-重庆法院网
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6/id/5307098.shtml
物业公司不让安装充电桩?法院判了!(和上面是一个案子)
https://mp.weixin.qq.com/s/r-rBjgLzWD6lwH0dlX97hQ
北京规模最大的充电站在五棵松体育中心地下停车场投入使用(符合标准的地下停车场可以建充电桩案例):
https://mp.weixin.qq.com/s/BBCYpvVlrrlXBQMq03XDqQ
五、总结
充电桩安装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除了上述电力,消防部门等还涉及到产权(人防,长租,短租等)。因为目前产权问题我没有遇到,所以就不写啦,希望可以帮助到每一位装不上充电桩的车友,少走弯路。
在收集这些资料的过程中,除了自己研学国家地方政策,还受到了来自理想、比亚迪等不同品牌车友的大力帮助,感触良多。这个时候才突显天下的新能源车主都是一家人。
再次呼吁大家停止不同品牌之间的相互诋毁和所谓的鄙视链,团结在一起打倒新能源汽车推广路上的一切拦路虎,才是正道。
也欢迎其他品牌车友将我的文章转到各自社区,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转载无需注明出处。
六、ps
收集这些资料,和物业斗争耗费了我大量的时间精力,但有时也乐在其中,也明白了一个道理,靠着举报、托关系、打官司这些手段能解决的只能是个案。即使解决了你的问题,还有千千万万个车主面临同样的问题。
在对相关政策特别熟悉了以后,我还尝试给发改委、住建厅、工信厅等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单位写过领导信箱和信访件,希望从宏观层面给广大新能源车主要到类似济南市发改委的一句政策:“物业未经消防、供电部门认定,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拒绝业主安装私用充电桩。”
虽然希望渺茫,但是我想试一试,怕的不是麻烦,怕的是尽力而为以后没有收获。
(本文完)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电动汽车用户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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