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在7月31日发布了《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使用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使用税。
在7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就曾表示:“把减税降费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是积极财政政策重要的着力点。”对于新能源汽车和节约能源汽车实施税收优惠,也是国家为鼓励新能源使用,促进节约能源的最新措施。
通知中写到,对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船使用税。
对于节能汽车的税收优惠早已有之,但对比2015年发布的规定,新规中对享受减税政策的车型标准做了更新,车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进一步降低,并且要求按年度递减。这也对汽车厂家推出节能车型有了更高的要求。
而在新能源车方面,纯电动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依然免征车船税,但对于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的免征标准作出了调整,对续航里程有了更高要求。
此外,新规对新能源车生产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作出限定。根据规定,企业应对新能源乘用车车的电气系统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限,同时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和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
而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企业应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这个规定也响应了工信部即将实施的电池溯源管理规定,对电池的回收利用作出规范管理。
和今年早些时候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标准一样,国家政策正在对新能源车的品质、厂家质保责任做出更严格的要求,这也有利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汽车产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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