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电,从中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2018年中山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简称《计划》)已正式印发。为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2018年中山市计划在学校、公园、酒店、商业广场、客运车站等166个公共场所推广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方便广大市民就近使用。
古镇镇21场所建充电设施
从《计划》发布的这166个公共场所看,其中古镇镇统筹的场所最多,有21处,火炬开发区、黄圃镇、三角镇、坦洲镇、东凤镇都在10处及10处以上。公共场所以学校、机关单位、公园、商业广场等为主。中山市鼓励各镇政府、区办事处以及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便广大市民就近使用。
根据《计划》,相关单位将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的要求,合理安排快充和慢充的建设数量,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并结合不同领域的充电需求,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分类有序地推进建设,确保建设规模适度超前。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满足各种类型的纯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同时,公共场所的充电基础设施建成后应向社会开放使用,充电服务费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
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公共场所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对纳入建设计划地点的充电基础设施,建成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可按照市相关补贴政策予以补助;计划外地点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暂不纳入补贴范围,不享受市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全市到2017年底共建成充电桩2430个
记者了解到,2017年中山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1023辆,建成充电桩344个、充电站20个,新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74个、个人住宅太阳能光伏发电857户。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4975辆,建成充电桩总数达到2430个,实现镇区全覆盖。
中山作为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去年11月20日起在国内城市第一批统一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根据之前出台的规划发展目标,到2020年,中山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5000辆以上,新建充换电站106座以上、充电桩2万个以上,具备满足已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建成全国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届时,在中山市各类新能源车辆全部投入、常态运行的情况下,年充电量接近6亿千瓦时,相当于年替代燃油约16万吨,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为28万吨,且可非常有效地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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