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阳日报 综合报道
6月30日,咸阳市交警支队向第一辆货车车主颁发了“全路段”、“全时段”城区道路通行证,标志着这辆货车不再受《货车禁行通告》的束缚,可以“全时段”在城区道路上通行。这也是陕西省首张新能源货车城区道路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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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货车车主吕女士表示,原来一直用大型柴油货车给城区商场送货,为了不影响生意,更为了治污降霾,单位将车辆更新成新能源汽车,拿到这个”特别”通行证,还是蛮开心的。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教导员王永潮介绍,根据《市区内实行货车车辆禁行的通告》,柴油或汽油货车均需在指定时间内,城区内部分路段通行,而新能源货车的投入使用不仅打破了时间和路段的限制,提高了运输效率,还节能环保。我市的这一决定旨在引导、鼓励车主购买新能源货车,尽快更新老旧黄标车,为全市治污降霾贡献力量。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肖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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