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海经信委官方微博表示上海现行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和《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操作流程等事宜的通知》在2017年继续有效。 关于具体补贴政策也会尽快调整后发布。
据了解,2016年4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暂行办法明确了上海市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不同最高补贴3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续驶里程R≥50)补贴1万元。
纯电动客车(标准车)按续驶里程、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的不同最高补贴25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不超过15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型、性能指标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燃料电池乘用车补助20万元,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补助40万元、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补助6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除燃料电池汽车外,补助标准按照累计销量逐步退坡。
此前,第一电动网作者采访上海交通大学汽车工程研究院汽车电子技术中心教授殷承良,他介绍到,目前上海市地补政策正在研究之中,相关细节还没有最终确定,但有三方面基本可以确定:“第一,补贴额度会继续退坡;第二,此前上海市一些区存在三级补贴的情况,2017年的补贴政策将取消三级补贴;第三,上海市可能会给予电动汽车共享出行一些补贴。”最终执行情况还要以出台的政策为主。【上海地补将取消三级补贴/额度继续下调,共享出行或成鼓励对象】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zhengce/49272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