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经信委表示,为减少大气污染,推进绿色福建建设,福建省将进一步实施能源消费电能替代,提出至2020年,促进电能占福建省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29%,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建成充电站约400座、充电桩约12万个。
按福建省提出的目标,到2017年,各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油)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油) 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油) 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除工艺需求外,淘汰分散型工业燃煤燃油炉窑;电制茶、电烤烟全省覆盖率达90%以上;全省沿海港口港作船舶、公务船舶使用岸电覆盖率达90%,集装箱、客滚和油轮专业化码头向船舶供应岸电覆盖率达50%;建成充电站约400座、充电桩约12万个。
福建省主要将在交通、建筑和农业等各方面展开电能替代,其中在交通领域将推广应用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在内的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持续提高城乡居民电气化水平,推广实施电气化小区;大力推进厨房电气化水平,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尚未全面实现电气化的公共食堂,推行餐饮电气化。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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