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和奖励实施方案》。方案规定的补贴标准为:按照国家补贴标准,哈尔滨市对纯电动汽车按1: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1:0.8的比例给予地方财政补贴。2017-2018年,补贴标准以2016年为基数不退坡。各级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方案规定的奖励标准为:本地生产企业被工信部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整车车型并形成产业化的,给予每个车型50万元奖励;其被工信部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改装车、专用车新能源车型并形成产业化的,给予每个车型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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