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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0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国家能源战略,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坚持市场运作和政策引导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市场消费,以中心城区和武夷新区为核心,逐步在各县(市)范围内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私人用车等领域推广应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积极探索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政策,创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商业模式。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网络等服务体系,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体系,营造便捷的使用环境,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领域和范围。

(一)完成31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2015年,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310辆,其中:公交车115辆,出租车75辆,公务用车和私家车50辆,环卫、城管执法、邮政快递、警务巡逻、物流配送等专用车60辆,景区旅游观光车10辆(见附件1)。

(二)构建网络化、智能化综合服务体系。2015年,全市(含县市区)建设各类充电站10个、各类充电桩100个,初步构建网络化充电服务体系和智能化综合性服务平台,形成保障基础设施长期运营的体制机制,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要。

(三)营造良好的推广应用政策环境。在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共领域车辆运营、配套设施建设、交通使用环境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形成良好的跨部门合作联动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政策支撑。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推进与集中解决。成立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二)政府与市场定位明确。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中的定位,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继续强化政府在财税政策支持、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应用环境优化等方面的推动和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销售和服务、配套充换电设施运营、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投资及运作等领域的决定性作用。

(三)责权利明晰。建立清晰的责、权、利对等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各责任牵头单位根据任务要求组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及专项预算,经领导小组审议后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进行督查。明确新能源汽车运营和维修保障等责任主体,形成合理的利益分享、风险共担机制。

(四)市场开放。遵循国家统一要求,不单独设立地方门槛和目录。在公共服务领域严格实施公开招标,在私人用车领域全面放开市场。鼓励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及配套基础设施在我市推广应用。

(五)分步实施。有计划、分步骤、按规律地稳步推进各领域推广应用工作。2015年的重点工作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使用环境,制定出台各领域具体的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和综合性支持政策,启动公交、出租等领域示范工作;超前部署社会公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适时启动公务车、专用车和私人用车等领域试点推广工作,并逐步扩大各领域推广规模,完成省上下达的推广目标任务。

四、重点工作

(一)推进落实各领域推广应用工作。明确公交、出租、旅游、公务、环卫、物流、邮政、私人用车等领域分节点推广工作目标、产品支撑计划、配套设施选址和建设计划、推广商业模式、运营管理及服务保障、经济性分析和保障措施等,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工作。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研究制订南平市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发展规划。明确配套充电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主体及工作机制。按照适度超前、兼容互通的原则,确定分节点建设目标、规划选址、技术及运营方案、经济性分析、保障措施等,统筹推进网络化配套基础设施及智能化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体系。

(三)完善推广应用政策保障体系。研究出台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在资金保障、地方税费减免、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电价优惠、服务保障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形成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应用环境。

五、具体工作及分工

(一)组织推进各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各应用领域要充分结合车辆运行需求、产品支撑能力、基础设施配套等因素,科学论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研究提出配套基础设施选址计划,加强组织实施,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扩大推广规模。

1.公交领域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公交车领域用车需求和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特点,结合各县(市、区)城市公交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逐步开展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同时,明确车辆技术方案、推广模式、基础设施选址、运营管理及服务保障等。分年度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115辆。

实现运营线路安排与配套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有效衔接。根据不同类别(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的新能源汽车,因地制宜,灵活配置运行线路与充电设施;充分考虑公交路线终始站或公交夜间停车场实际情况,研究通过就地建设、新配套建设用地或企业自筹地块等多种形式,推动纯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建设,并积极探索多种能源补给模式。

以原则上不增加公交运营单位综合成本为前提,积极探索融资租赁等方式降低公交运营单位初始购置成本,通过制定合理的充电价格、给予营运补贴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出租车领域推广应用工作。采取以新能源出租汽车逐步替代报废燃油出租汽车的方式,实现由新能源出租汽车替换燃油出租车的目标任务。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0号)要求,2014年9月15日起至2015年底,新增或更新出租车车辆应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出租车不少于75辆。

南平中心城区、武夷新区和武夷山景区及有条件的县(市)城区应先行开展推广应用,并逐步扩大运营范围。管理部门通过运力指标调配等方式鼓励新增或更新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组建新能源出租车专业运营公司,支持并积极探索创新商业模式,努力实现运营的各方共赢。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 公务用车领域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国家公务用车改革相关指导精神,在公务用车领域逐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研究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与部门、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相衔接,探索新能源汽车使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用车比例。做好公务用车配套充电设施规划建设,保障使用的方便性和安全性。2015年试点推广40辆新能源公务车。

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

4.环卫领域推广应用工作。结合各县(市、区)城区环卫工作实际需要,研究具体可行的车型选择(如小型垃圾收运车、道路清扫车等)及运营模式,先行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试点,再逐步扩大新能源环卫车应用规模及使用区域。2015年拟推广应用新能源环卫车20辆。

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5.邮政领域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国家邮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南平地区实际,研究提出车辆选型,稳步推进邮政行业用车电动化。以邮件投递等业务车辆需求为突破口,2015年根据邮政企业实际需求引导全市邮政企业购买并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辆。以保障车辆使用方便性和安全性为前提,选择经济合理的充电方式,协调推进配套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在快递用车领域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探索“融资租赁”、“整车租赁”等商业模式。

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6.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大力推进城市物流配送车电动化。通过积极探索特许经营等方式和研究制定相关保障措施(如运营资质、市区通行权等),推动纯电动物流车在市区内运营。2015年拟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10辆。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7.公安警务领域推广运用工作。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区用新能源警务巡逻车替代传统的燃油巡逻车。各县(市、区)巡逻车辆在2015年度如有更新的,应安排购置新能源汽车,如无更新,也将在今后的更新中予以安排购置。2015年拟推广应用新能源警务巡逻车10辆。

市公安局牵头,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8.国家A级旅游景区新能源旅游观光车推广应用工作。以新能源旅游观光车逐步替代传统的燃油观光车,先从游客较为集中的武夷山旅游景区内观光车更新替换入手,此后逐步推广至其他旅游景区。2015年拟推广应用新能源旅游观光车10辆。

市旅游局牵头,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9.私家车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全面开放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市场,鼓励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南平市场。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积极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以租代购、定向购买、网络租售等新型商业模式。按照“桩随车走、按需配置”原则,做好私家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配套建设一定数量社会公用交流充电桩和小型社会公用充电站,保障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不断优化政策及使用环境,通过总结试点推广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逐步扩大推广应用范围和规模。2015年在私人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辆。

市商务局牵头,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二)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工作

1.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统筹各应用领域车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按照“适度超前、兼容互通和保障需求”的原则,市经信委牵头组织编制中心城市充(换)电设施建设的专项规划,明确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思路和推进办法,统筹协调各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市经信委、各县(市)政府牵头、市规划局协助,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建立有利于基础设施长期有效运营的政策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好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明确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申报流程和用电报装流程。建立有利于基础设施长期运营的充电收费价格和运营收费机制,引导市场建立投资收益可行的商业模式。研究在住宅小区、商业区等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充电设施的政策措施。注重与公共充电设施网络的兼容互通,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的便捷性,保障车辆正常运行。

国网南平供电公司牵头,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三)做好推广应用软环境工作

1.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出台南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车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落实与国家、省财政资金的对接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明确资金申报、下达及监督管理等相关事项和工作流程。新能源非公交汽车在各县(市、区)上牌的,由上牌所在地县(市、区)财政承担30%补助资金,年度终了时,通过上下级财政结算。

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 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在新能源汽车充电价格、标识、停车通行、注册登记、路权优先及资金支持等方面制定一揽子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

新能源汽车充电价格方面相关政策的制定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其余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四)加强运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1.建立公共交通智能化综合性管理平台。在公共交通(包括公交、出租)领域率先建立运营安全监控管理平台,做好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监控和数据采集。强化综合性服务平台能力建设,增加车辆故障求助、路况信息反馈和充电设施使用信息收集等功能。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应急处理、故障排除、安全保障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及相关规范,建立层级责任制。做好对故障车辆应急处理,做到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妥善处理,确保各领域推广车辆的运行安全。

市经信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3.构建可靠的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针对集中管理的运行车辆,由运营单位、整车销售(生产)企业和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共同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维护保养体系。针对私人购买的车辆,依托各品牌汽车4S店和维修中心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入驻我市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要提供运营车辆动力总成系统全运营周期的维保方案,建立新能源汽车故障与维修信息数据库。

市经信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4.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跟踪动力电池使用、衰减及回收利用等情况,研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流程、标准、补贴等事项。

市经信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六、组织实施及保障

为进一步优化组织保障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信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各项重大工作,牵头制定并推进实施综合性政策。市经信委主任唐殷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副主任叶新任办公室副主任。

在领导小组框架下,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推广任务及分工,做好推广应用工作。其中,配套基础设施工作由市经信委、南平供电公司负责,公共交通和物流领域推广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环卫领域推广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邮政领域推广工作由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警务用车领域推广应用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公务和私人领域推广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车辆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牵头制定。

市直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各自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建立责权清晰的工作机制,重大综合性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附件:1.南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分解表

2.南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1
南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分解表

类别
年度
公交车
出租车
专用车辆
公务车 (含私家车)
合计
环卫清扫车、垃圾清运车
邮政车
警务用车
物流用车
旅游观光车
2014
30
0
0
0
0
0
0
0
30
2015
85
75
20
20
10
10
10
50
280
合计
115
75
20
20
10
10
10
50
310

注:(1)上述任务分解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可在各应用领域间相互调剂;
2)市直各相关部门为各领域推广应用的责任单位。
附件2
南平市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组    长:刘山鹰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陈  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  殷  市经信委主任
成    员:陈耀南  市发改委副主任
叶  新  市经信委副主任
叶剑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志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邓炳柱  市住建局副局长
温秀美  市旅游局局长
张小娟  市国资委调研员
徐家勤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周晓和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周  铭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兴国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张秀福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文燕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张小洪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陈  岩  南平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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