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制约。2007年我国的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27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7.8%。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比例为69.5%,石油对外依存度超过50%。据国际能源署最新预测,2020年我国的能源需求总量将达到45~50亿吨标准煤。国际原油价格由于受到国际经济和政治局势等多重因素影响涨跌不稳,2008年,国际石油价格曾升到每桶147美元,带动煤炭、天然气价格大幅度上升。随着美国金融危机造成全球经济动荡,世界经济发展步伐明显放缓,发达国家加大新能源的投入,促使全球发展新能源的步伐加快。进入21世纪,全球性的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成为人类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发展低碳经济,大力推广利用新能源,将成为减缓气候变化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明确列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即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使“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发展新能源是广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典范的重要内容,也将为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做出重要贡献。
广州得改革开放之先,实现了经济30年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费也迅速增长,2007年达4846万吨标准煤,广州2002-2007年能源消费总量的年均增长率为11.6%,超过全国同期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广州市的一次能源供应主要依赖省外调入和进口,未来完全依赖化石能源来解决我市的能源需求增量十分困难。构建清洁、高效、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依靠大力发展新能源来补充和替代化石能源,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现代化进程,关系到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首善之区”的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新能源产业,构建我市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体系,建设宜居城市,特制定本规划。
二、新能源的概念和定义
新能源是指新发现的一次能源以及通过新型能源转换技术获得的二次能源等。核能属于低碳能源,除了已应用的技术外,一系列新型的核能技术在快速开发之中,在我国核能的开发利用尚属初始阶段,本规划将核能列入新能源的范畴。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本文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统称为“新能源”。
三、国内外新能源发展概况
从国外形势看,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占领新能源的制高点。欧盟制定了2010年可再生能源要占总能源消耗的12%、2050年要达到50%的目标。
《日本新国家能源战略》提出,到2030年,能源效率在目前基础上再提高30%;在海外开采石油的比例从目前占进口总量的15%提高到40%以上;交通部门的石油对外依存度由100%降低到80%;在2020年之前努力使非化石能源电力(核能、水力、可再生能源)占总电力的比例由现在的约40%扩大到50%。美国提出了逐步提高绿色电力的发展计划,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来达到目标,其中太阳光伏发电预计到2020年将占届时发电装机增量的15%左右,累计安装量达到3600万千瓦,保持美国在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制造水平的世界领先地位。最近,美国政府提出要确保利用新能源发电量到2012年达到总量的10%,到2025年达到总量的25%。
从国内发展看,我国继2005年颁布《可再生能源法》,并在2006年1月生效后,2007年9月国务院又审议通过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将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将达到15%;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将占总电力装机容量的30%以上。一些省市制定和实施了适合当地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促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如,长三角地区的新能源产业迅速崛起,促使我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电池生产国;2003年4月,科技部正式批准保定为全国第一个新能源设备产业基地;上海市在我国率先探索绿色电力机制;今年初,四部委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城市率先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四、广州市发展新能源的必要性
(一)发展新能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全球能源发展新趋势的必然选择。广州市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发展新能源将是我市建设宜居城市、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力抓手。我市应把发展新能源技术和节能减排技术,发展相应的低碳能源产业作为广州市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内容认真规划和落实,在发展低碳经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在全国发挥示范和领军作用。此外,发展新能源也是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解决农村生活燃料短缺和优质化问题、基本消除有机废弃物污染的有效途径。
(二)发展新能源有利于满足能源需求增长。近年来,广州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能源效率,单位GDP能耗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左右,处于全国先进地位。然而由于经济总量增长迅猛,重化工业产能不断扩大,能源需求总量的增长势头仍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2002-2007年广州市能源消费总量的年均增长率为11.6%,比同期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年均增长速度快近2个百分点。2007年,全市人均能耗已达4.5吨标准煤,显著高于全国人均能耗2.38吨标准煤的水平,按目前的发展现状以及广州市政府明确的未来社会经济发展预计,到2020年,我市能源需求为7000~9000万吨标准煤。由于广州市的化石能源几乎全部依赖省外调入和国外进口,能源发展受到资源和环境的制约,因此,发展新能源是贯彻我市“控总量、减增量、调存量、抓减量”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发展新能源有利于我市整治空气污染和推进节能减排。按2007年的统计,广州能源消费中煤炭的比例约为46%,原油和燃料油比例约24%,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消费约5%,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不到1%,清洁能源所占比重偏低。煤炭、燃料油等非清洁能源的大量消费是造成我市SO2、NOx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原因。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中心城区“退二进三”的进程,建筑和交通能源消耗的比重逐渐上升,建筑节能、交通节能今后将显得越来越重要。此外,我市“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任务繁重,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减少我市化石能源消耗总量,增加新能源比例,可以为我市实现整治空气污染和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四)发展新能源有利于拉动内需增强我市产业竞争力,抢占经济制高点。近年来,受石油价格上涨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受到国际社会的极大重视。据了解,2007年全球对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投资增长了60%,达1480亿美元。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持续高速增长,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料行业发展的速度显著加快。广州市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的重要阶段。发展新能源有利于我市带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随着能源结构的调整,我国已经开始积极发展核电,2020年我国的核电装机将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其中广东省将有18-20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在运行,装机容量2000万千瓦左右,占我国核电总装机容量将近三分之一,对相关核电装备制造业的带动相当强劲。及时部署核电装备制造工业的发展,将能够争取在我国能源产业链,特别是核电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
五、广州市发展新能源的条件
(一)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
太阳能有较好的利用价值。根据广东省气候中心《广州太阳能资源评估报告》,广州地区2005年至2006年太阳年辐射总量为4GJ/m2;每年日照时数超过6小时的天数为107天,广州太阳能日变化不大,只要有太阳直射辐射,则在一天中的任何时段其利用效率均比较稳定。
热泵技术推广应用条件良好。2007年广州市年平均气温已超过23℃,最低气温为5℃,湿度在50~95%,非常适合利用空气源热泵生产生活热水。此外,广州市水资源较为丰富,珠江水和一些较大的地表水库可为附近建筑的地源热泵应用提供水源。虽然广州土壤与环境温差不大,但地质条件较好(粘土层较深)的地方,也可以适度应用地源热泵技术。此外,广东属于东南沿海的地热区域中,地热资源属中温和低温,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
南沙、万顷沙沿海一带的风能具有一定开发价值。广东省风电资源主要集中在东西两翼,有3300多公里的海岸线和上千个岛屿,沿海一带及岛屿风速大,风能资源非常丰富。广州地处广东中南部,总体风力资源不理想,根据现有资料,可成片开发的风能场主要在2个区域,装机容量估计在50万千瓦。包括:以中高山脊为代表的广州市东北地区,风电可装机容量10万千瓦左右;以位于南沙区南沙、万顷沙沿海一带的滩涂区,可装机容量40万千瓦左右,近海海上风能也具有一定开发价值。
增城和从化等区域水力资源尚可进一步挖掘。广州市地处珠江三角洲平原区,水力资源有限,从化市东北部的流溪河及增城市北部增江,河流的纵坡较陡,有一定的水力蕴藏量。70年代开始,各区、县级市陆续兴建小水电站,据2006年统计,累计总装机容量为17.5万千瓦,年发电量约3.5亿千瓦时。根据现有资料,在增城和从化等区域尚有3万千瓦以上可开发水力资源,可进一步调研开发利用。
生活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有待开发利用。广州市十区二市每天生活垃圾产量已达11000吨,每年垃圾产生量高达400万吨,预计到2010年将达每天13000吨,每年垃圾产生量近500万吨。2007年我市共有规模化猪场1008个,年出栏量198万头,全市养殖场污水总量约为2600万立方米,生产沼气的潜力约为1580万立方米。其中,万头猪以上的大型猪场有20余个,适合建设集约型沼气处理站。广州市地处亚热带,生物质资源比较丰富,木屑、秸秆等农林废弃物资源较丰富且未得到有效利用。
(二)新能源开发应用现状
广州市新能源的应用和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新能源占我市总能源消费的比重还较低。
新能源应用方面:小水电装机约17.5万千瓦,年上网电量约3.5亿千瓦时;垃圾(含沼气)发电装机2.5万千瓦,年上网电量约1.3亿千瓦时,装机容量2万千瓦的李坑垃圾发电厂各项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太阳能光伏发电约100千瓦(广东科学中心、南沙丰田汽车公司等),目前我市太阳能利用主要是光热利用,在工厂、医院等公共建筑安装的太阳能集热板约40万平方米,普及率约5%。完成了一批新能源的应用示范,如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交通信号灯等一批新能源的示范项目。广州商学院、爱群大酒店等一大批单位开展了热泵空调和制热水节能工程示范,番禺中心区医院将采用太阳能节能一体化技术和热泵制热水系统,南沙区、萝岗区安装了风光转换电三位一体的示范性路灯等。环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推进饮食服务业“油改气”, 交通部门在交通领域推广使用LPG清洁能源,广州市现有6961台LPG车和295台无轨电车,占公交总数的83%;全市18721辆出租汽车全面完成LPG清洁能源改造。
新能源技术研发方面:广州市的新能源科技研发、研发队伍以及技术成果在国内具有优势,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单位已开展新能源相关研发,研究领域涉及太阳能光伏、生物质气化发电、生物质合成燃料、生物柴油、燃料乙醇、沼气工程和生物质制氢、燃料电池等多个领域,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广州能源研究所的生物质气化发电技术已在国内多个省份和东南亚数国建立了生物质电站,汽车集团和华南理工大学开展了混合动力公交车的研发,中山大学也开展了纯电动车研发。
新能源(包括替代能源)生产及装备方面:南沙区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核岛关键设备)已成为我国核电站核岛核承压设备、常规岛设备主要制造基地,久泰能源公司年产15万吨二甲醚项目已经投产,风电设备项目取得进展;荔湾区“广东光电科技基地”一批新能源企业快速成长;广日集团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装备、迪森公司的生物质颗粒和生物质油项目试点初步成功;新兴的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如迪森能源集团(生物质油装备、生物燃料锅炉)、广东同益电气有限公司(热泵)、广州中宇冷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花都广州市雅图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广州红鹰能源科技公司(小型风电机组、太阳能风电互补机组)、广东中科天元再生资源工程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等一批企业发展迅速,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和材料、热泵、输水储水装置等装备制造业发展有了良好开端。
(三)科技创新能力和装备制造业基础
科技创新能力方面:广州市聚集了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等一批科研能力雄厚的高等院校,分别设有能源与化工学院、电力学院、新能源研究中心、建筑节能研发中心等能源研究机构。(中国科学院属下)广州能源所、地球化学研究所、南海海洋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所、地理研究所、农业科学研究所、广州社会科学院等十余所研究机构在新能源科技、能源资源、能源环境、区域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具备研究力量,已经在太阳能热利用、南方建筑节能、生物质能利用、智能交通节能、太阳能功能材料、分布式能源系统等方面取得一系列自主创新技术和科研成果,有些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新能源科技创新方面的综合实力位于全国前列。
总之,我市新能源的应用、科研和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新能源发展意识进一步加强,一些园区探索发展新能源产业和设备的热情较高、前景较好。同时,我市的制造业有基础、经济实力强、能源价格接受程度较高,这些都为我市发展新能源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六、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以优化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新能源应用、新能源装备与服务业、新能源科技创新为重点,以技术和制度创新为动力,解放思想,放眼全球,在更为广阔的空间谋划广州市的新能源发展,积极探索发展低碳经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之路,把广州建设成为“新能源城市”,为构建“首善之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策推动。制定符合广州市特点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建立市场机制,鼓励各种经济成份加大新能源发展投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大型企业对外投资新能源发电项目,为我市提高电力结构中的绿电份额积极行动。
2、工程带动。结合广州市的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绿色亚运会等实际,规划十项重点工程,建设相关示范项目,以点带块,以块带面,高起点推动广州市新能源的快速发展。
3、产业互动。以新能源的规模化利用带动产业化,以产业化发展推动新能源利用,加强国际合作,推进新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建设,结合重点工程的实施,促进先进技术转移。
4、应用为先。以建筑、交通、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新能源应用为重点,推动我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和推广,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做出贡献。
5、科技支撑。把科学技术作为推进广州市新能源发展的关键手段。组建若干新能源研究平台,产学研结合,形成若干有特色的强势学科领域,占领技术制高点。
七、发展目标
积极发展新能源,逐步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节约和替代部分传统化石能源,减轻环境压力,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亚运会前建成一批有特色的新能源重点工程、示范项目、示范区域。将我市建设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新能源科研、装备制造和推广应用基地。
(一)新能源开发利用目标
推广利用太阳能热水器、空气(地)热能、水电、沼气、垃圾综合利用等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可再生能源,以及醇醚类等新型替代能源,提高广州市能源结构中的新能源比例;加快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新能源汽车、屋顶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电(热)与建筑节能一体化等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拓展和营造新能源利用的市场。
积极推进太阳能、热泵、风能等新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把新能源应用纳入新建建筑规划设计审查内容,在具备应用条件的新建建筑中强制推广使用新能源,在“十二五”期间达到20%以上新建建筑采用新能源,到2020年40%以上新建建筑采用新能源。在既有建筑中推进新能源的应用,具备条件的建筑在节能改造时优先选用新能源。
积极推进新能源车在公共交通、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和家庭中的应用。至2020年,初步建立起适应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要求的配套设施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政策环境体系,初步实现新能源汽车的较大规模应用,其中新能源客车、出租车大规模进入城市公交系统,新能源驱动轿车开始较大规模走入家庭。
到2020年,全市的新能源开发和利用量达到每年1200万吨标准煤左右,占届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15%左右,其中本市新能源利用量达到每年660万吨标准煤,由我市企业对外投资建设的新能源量达到每年540万吨标准煤,共实现减少产生二氧化硫18万吨,减少产生二氧化碳2000万吨,其中本市新能源利用直接减少产生二氧化硫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00万吨。
(二)新能源装备与服务业目标
积极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形成依托自主知识产权和集成创新成果的新能源装备制造能力。将广州建设成为技术水平领先、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条完整和品牌效应明显的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研发中心和制造基地,并在核电装备、风电设备、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生物质燃料、太阳能利用设备、热泵制造等方面形成若干领先全国的新能源产业体系。争取到2020年,新能源产业年产值达到4000亿元。
(三)新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目标
构建新能源科技创新体系,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和新能源应用提供科技支撑。在新能源汽车、核电装备、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生物质能源、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设备、热泵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以及太阳能功能材料、燃料电池、高能二次电池、储能技术、海洋能利用等方面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开展新能源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实现自主技术产业化。在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发电、替代燃料、南方建筑节能等领域建立一批研发基地。到2020年,建立3~5个国家级新能源研发平台,造就10~20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能源创新研究团队和科技队伍。
八、重点发展领域
根据各类新能源的资源潜力、技术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我市2010年和2020年新能源的重点发展领域如下:
(一)太阳能
1、太阳能热利用
在城区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并建设太阳能空调制冷示范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到2010年,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约500万平方米。
2、太阳能发电
在城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建设与建筑物一体化的屋顶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设施,首先用在公益性建筑物上,然后逐渐推广到其它建筑物;在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建设小型光伏电站,作为企业办公用电的补充电源;在道路、公园、车站、以及风力资源较好的农村等公共设施照明中推广使用光伏电源和风光互补路灯照明,建设一批新能源照明示范项目。扩大城市光伏发电的利用量,为光伏发电提供必要的市场规模。促进我市太阳能发电技术的发展,做好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的战略储备。到2010年,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达到5000千瓦,到2020年达到10万千瓦。
(二)热泵技术
积极推进空气源和地热源热泵制热水及空调技术。对具有冷热需求的建筑,如宾馆、酒店、养老院、医院、企业,推广采用热泵冷热联供系统和回收余热的热泵热水系统,逐步提高热泵系统在城市热水中所占比例,市、区(县级市)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行政事业办公楼等公益性建筑,制冷供热系统优先选用热泵系统。
积极推进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合理利用地热资源,推广满足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源热泵技术,充分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浅层地热能以及产业用水具有的低品位热能进行建筑空调和生活热水供应。在具有高温地热资源的地区发展地热发电,研究开发深层地热发电技术。
至2020年20-30%的新增建筑面积采用热泵供热水或空调系统,建立起适合南方建筑特征的热泵和空调技术规范和标准。同时加强高温热泵、低温热泵以及太阳能热泵等技术的研发。
(三)水电与风电
1、水电
考虑到资源分布特点、开发利用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电力市场需求等因素,在增城和从化等区域尚有3万千瓦以上可开发水力资源。我市发展小水电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小水电维护管理和升级改造,进一步挖掘发展潜力。
2、风电
根据现有资料,广州市风电资源可装机容量估计有50万千瓦。争取到2015年广州市风电装机10万千瓦,2020年达到50万千瓦。风电在我市发展的目标是以示范为主,重点发展风电制造业,通过风电场开发和建设,促进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形成我市风电机组以及配套设备的制造能力,做强风电产业。
(四)生物质能
根据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状况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发展生物质(垃圾)发电、沼气、污水、污泥、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等。建设重点为:
1、垃圾综合利用和沼气发电
在生活垃圾量集中的区域建设若干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垃圾填埋场建设沼气回收和发电装置。到2010年,垃圾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8万千瓦,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含垃圾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和农林废弃物发电等)总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
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工业有机废水处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沼气工程,合理配套安装沼气发电设施和污泥资源化利用系统。2010建设5座大型沼气工程,100个中小型沼气工程;沼气年利用量达到0.5亿立方米。到2020年,新建20个大型沼气工程,200个中小型沼气站。沼气年利用量达到6亿立方米。
2、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
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是指通过专门设备将生物质压缩成型的燃料,储存、运输、使用方便,清洁环保,燃烧效率高,既可作为农村居民的炊事和取暖燃料,也可作为城市分散供热的燃料。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的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为:在有资源和应用条件的地区,建设大型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加工厂,实行规模化生产,并结合解决农村基本能源需要和改变农村用能方式,开展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应用示范点建设。为工业用户提供替代液体燃料,为城乡居民提供生物质商品燃料。到2010年,全市生物质液体和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20万吨,到2020年,达到100万吨。
(五)交通可替代能源
积极探索二甲醚等作为清洁交通替代能源的研究。二甲醚是一种清洁燃料,用途广泛,条件可行时,在我市建设华南地区重要的二甲醚生产基地。
开展废弃油脂的收集工作,建立餐饮等行业的废油回收体系,建立生物柴油示范生产基地,应用生物质燃料替代燃料油。
研究开发利用海洋微藻制取生物柴油技术、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高能二次电池技术,为发展我市大规模发展新能源汽车、缓解液体燃料不足做好技术储备。
(六)新能源装备制造业
1. 核电装备产业
紧紧抓住核电发展的机遇,积极推进核电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围绕南沙核电设备制造基地,进一步提升压力容器、蒸发器、稳压器、安注箱等主要核电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将主设备制造范围扩大到汽轮发电机组和其它重要主设备,同时加快与这些主设备制造相关的配套设备制造能力的建设,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或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形成核能装备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能够领先全国的较完善的核电装备制造能力和产业体系。争取到2020年,我市核电及周边设备的制造产值达到900亿。
2. 新能源汽车产业
汽车产业是广州市的支柱产业之一,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是中国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占全国市场的四分之一。随着产业配套日趋完善,花都、开发区、南沙三大汽车产业基地已在广州形成。广州是全国乃至全球主要的汽车产业基地。面对全球性的石油危机,广州市汽车制造企业将瞄准开发生产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燃料电池车、替代燃料车等效率高、排放清洁的新能源车,大力倡导绿色交通,把发展新能源车作为广州市汽车产业今后重要的发展方向,争取到2020年,我市汽车行业生产各类节能和新能源车达到年产80万台,新能源汽车行业产值达到2400亿元。
3. 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业
充分发挥新能源科技研发的国内领先优势,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国产化设备,积极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如兆瓦级和小型风力发电设备、生物质发电以及液体燃料设备、地源及空气源热泵、光伏发电电池、太阳能热利用设备、城市垃圾发电设备等,扩大我国新能源利用的市场,同时,形成广州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超过500亿元。
(七)绿色建筑
大力发展广州市绿色建筑产业,以“四节一环保”,即建筑的节能、节材、节地、节水以及室内环境保护为核心,重点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动建立较为完善的绿色建筑法规和制度体系,形成一套权威、有效的绿色建筑认证标准体系、建筑能效测评与能耗统计体系以及绿色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动态监管体系,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绿色建筑,全面完成建筑节能减排指标,绿色建筑理念在全行业、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规划和设计理念,把广州打造成绿色建筑城市。
(八)对外投资新能源发电项目
广州市能源消费总量大,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小,无论从我市的能源结构调整,还是保护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考虑,都应该努力提高我市能源结构中新能源比例。鉴于广州市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有限,但经济发展快、经济实力强,应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业到省内、国内资源条件良好的区域投资建设风力发电和水力发电,争取到2020年,在市外投资建设的风电装机达到1500MW,水电2500MW。并结合广东省大力发展核电的契机,投资1000MW的核电建设。
九.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
充分利用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新能源,通过推进一批新能源示范项目的建设,在2020年前打造一批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重点工程;制定一批适合南方地区的节能、新能源利用的建筑规划、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
(一)重点工程
1. 绿色亚运城工程
充分利用2010年广州市承办第16届亚运会的契机,打造一批利用新能源的标志性工程,向全社会宣传和展示崭新的用能理念。亚运城建设将根据广州地区的气候条件和水资源条件,重点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水源热泵供冷供热综合利用技术。广州亚运城项目中居住建筑的全年生活热水新能源替代率不小于75%(其中太阳能部分约40%;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部分综合35%)。亚运城医院、媒体中心等公共建筑实现节能50%,居住建筑实现节能65%,力争在典型项目中达到低能耗或超低能耗、绿色建筑为总体目标。建成的亚运城将向社会展示太阳能光热利用、节能空调、建筑节能管理、雨水综合利用、新能源交通工具等先进节能与新能源利用技术,成为我市节能与新能源利用的综合示范区。
2. 绿色建筑建设工程
(1)新建绿色建筑工程。建立节能省地型生态建筑体系,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包括节能建筑材料、绿色节能照明技术等;鼓励和扶持在绿色建筑建设中采用太阳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采取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热泵系统、照明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在新城区规划建设中,加强区域能源规划,鼓励采用先进的热、电、冷联产及区域集中供冷供热技术,充分应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措施,建设绿色城区。
开展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规范和标准、建筑节能环保技术要求等的制定、推广工作。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50%的标准,对12层以下新建住宅建筑在具备安装条件下,强制实施可再生能源技术;至2010年达到10%新建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或热泵热水系统,至2020年达到40%以上。
(2)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以重点耗能建筑节能降耗为主要目标,积极推广应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技术、地下(表)水源和地源热泵技术、分布式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在公共建筑中的应用,逐步提高热泵系统在城市热水中所占比例,到2010年采用冷热联供的星级酒店达到20家,到2020年采用冷热联供的公共建筑达到100家以上。
市、区(县级市)政府投资的机关办公建筑,率先进行节能改造,优先采用热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超过2万平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如养老院、学校、医院、写字楼、宾馆、酒店、等,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和热泵集中供热水系统,至2010年达到10%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2020年40%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和热泵集中供热水系统,研究制定适合南方建筑特征的热泵技术规范和标准。
3.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工程
抓住全球汽车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充分依托现有汽车企业和科研机构,以自主创新为核心,车用能源和动力研发为重点,示范应用和产业化为方向,应用环境建设为突破口,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政策优惠和宣传引导相结合,加快推进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到2020年,将广州建设成为技术水平领先、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条完整和品牌效应明显的世界级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和制造基地。力争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达到产值2400亿元。
4. 农村新能源工程
以推广农村沼气和太阳能热水器为重点,对于大型畜禽养殖场,推广污水厌氧消化技术,建设农村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大型沼气集中供气站;对于中小型禽畜养殖场,积极推广安全、高效、节能的“猪—沼(鱼)—菜(果、林)”综合生态治理模式,同时解决用能、用肥、养殖和环保的需求;对于散养农户,支持和鼓励发展政府投资、废物集中利用、利益共享的户用沼气池模式,满足广大农户用能、用肥需要。鼓励和扶持农村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节约农村生活用能,提高农村用能优质化。配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工作,在生物质资源丰富或者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基地,积极发展适合农村推广的新能源技术,在风力资源较好的地区建设风光互补照明系统,并成立以政策引导、财政资金支持的县、镇、乡、村四级新能源利用服务队,促进和保障农村新能源建设与服务。
到2010年,城乡居民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15%以上,到2020年,达到30%以上。2010年前建设5座大型沼气工程,建设100个中小型沼气工程;到2020年,新建20个大型沼气工程,200个中小型沼气站,10万农村和城镇家庭利用太阳能。
5.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加快城市固体废弃物发电综合利用步伐,制定和逐步实施垃圾丢弃、储存、运输、处理法规,建立合理、规范的垃圾分类回收、运输、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垃圾填埋气发电技术、废弃物成型燃料技术,促进我市城市垃圾处理规模和水平的提高。到2010年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装机容量达8万千瓦,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6.2%以上;2020年力争总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年发电量占广州市社会总用电量超过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
6. 绿色电力工程
推动广州市小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绿色电力的发展。组织对广州市风力、水力资源的调查,制定风力发电规划,争取到2020年在南沙等地风电装机5-10万千瓦;加强小水电升级改造,进一步挖掘小水电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逐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电价收购细则,启动光伏发电城市应用工程,在白云国际机场周边限制建设区和广州市主要标志性建筑物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到2010年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装机容量5000千瓦,2020年达到10万千瓦。
建立绿色电力认购机制。由于广州市自身的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有限,鼓励企业和投资机构抓住在国家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大好时机,积极走出去,到水力和风力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或投资水电和风电项目,为本市预置绿色能源开发指标,将我市企业在市外的新能源产能纳入广州市的新能源开发总量,享受广州市的相关激励政策。
7. 新能源公交工程
开展广州市交通能源替代的专项研究,加快部署混合动力车应用示范,鼓励对纯电动车、天然气及二甲醚等替代能源车进行实验性运行示范,为合理选择适合于广州的公交车发展方式提供依据,为广州市交通系统实现低碳、快捷、舒适的公交系统提供借鉴。
到2010年,在亚运会期间开辟1-2条新能源公交专线,并根据新能源车用技术和产业化发展情况,在技术性、经济性等条件成熟时发展新能源公交工程。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设施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和应用市场环境。在公交系统实现新能源汽车的较大规模应用。
8. 新能源装备产业培育工程
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大力支持发展一批新能源装备产业,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重点发展核电装备、生物质液体燃料和固体成型燃料加工和利用、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成套装备,积极开发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热水系统、热泵、高能二次电池、燃料电池、海洋能发电、储能蓄能设备等一批新能源技术,支持二甲醚、沼气等新能源的规模化生产。培育一批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产业规模达到产值1600亿元(不含新能源汽车产业)。将新能源产业培育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将我市建设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新能源装备生产基地。
9.新能源科技创新工程
在我市新能源应用和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的领域,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研究开发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支持新能源汽车、核电重型装备、垃圾发电成套装备等研发,争取列为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开展太阳能功能材料(包括光伏陶瓷、太阳能辐照调节玻璃等)、高温热泵技术、热电冷联供技术等研发,为我市大幅度降低建筑能耗提供支撑;研究与开发光伏电池、风力发电装备,波浪能利用、新型高效电池、储能蓄能等与新能源发电相关的技术;加强生物质液体燃料、制氢、能源作物选育等方面的基础性研究,研发新一代替代燃料。通过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集成创新,取得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和专利,获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主导制定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技术标准,引领产业发展。在南方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料等方面建立一批研发基地、中试基地、技术转移平台。到2020年,建立3-5个国家级新能源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造就10-20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能源创新研究团队和科技人才。
10. 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程
完善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把发展新能源作为广州市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重要内容,争取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加强循环经济立法工作,鼓励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用材、节约用地和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重点扶持市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推广应用新能源,建成推广一批以资源节约型、综合利用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为特色的循环经济项目;开展“清洁生产企业”、污水“零排放企业”的认定工作,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循环经济企业和园区。重点推进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并把新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纳入试点园区建设。
(二)应用示范项目
围绕新能源发展十项重点工程,在“十一五”期间,建设一批新能源开发应用示范项目,在技术创新和集成、经济成本、投资融资、公众接受度以及项目组织等方面积累经验。组织开展如下示范项目:
1.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在有条件的区、县级市选择3-5个公共建筑或新建住宅小区,组织实施太阳能利用、热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隔热墙材和节能玻璃新材料、分布式热电冷联供等技术示范。示范建筑的能源综合利用节能率大于60%。在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国际生物岛建成太阳能利用、风光互补路灯照明及建筑节能等示范项目。
2. 宾馆酒店太阳能热泵综合制冷供热改造项目。选择10~20家宾馆、酒店或商务楼示范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建筑(BIPV)、太阳能热泵综合制冷供热系统、新型冰蓄冷系统、大楼能源管理系统等;同时示范应用能源合同管理机制,引导、培育、鼓励用户的节能减排意识、社会责任与信心。
3. 养老院太阳能热泵综合热水改造项目。对现有具备安装条件的养老院基本普及太阳能、热泵或综合热水系统。
4. 农村沼气、太阳能利用示范村(乡)项目。在从化、增城选择3-5个村(乡)建设“猪-沼-果(菜)”综合生态治理模式的沼气工程。积极推广应用简单、适用的经济型太阳能热水器,提高农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环境。
5. 生物质替代燃料生产和应用示范项目。利用林木生物质资源和固体废弃物制造固体成型燃料、液体燃料,开展相应的燃烧设备研发生产,并应用生物质燃料替代燃料油;开展废弃油脂的收集工作,建立生物柴油示范生产基地。重点推进乳化焦油和生物质快速热解制取生物油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项目。
6. 工商企业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在企业中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推广可在生能源和化石能源组合式锅炉节能技术改造;利用热泵技术回收利用工业低品位余热;在用电量较多、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以及能源企业中,选择一批企业,每家建设10-100千瓦光伏发电,作为企业办公用电的补充电源。
7. 风光互补路灯照明示范项目。在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以及风力资源较好的地区照明中推广使用光伏电源和风光互补路灯照明,建设一批新能源照明示范项目。
8. 李坑二期垃圾处理示范项目。把李坑二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城市垃圾清洁处理及能源化利用的示范工程,除核心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外,在垃圾回收模式、排放物的适时监控、残渣和灰处理、投资和运营方式、政府扶持力度等多方面探讨最优化的系统集成。
9.电动汽车示范运行项目。由市交委、广汽集团联合开展混合动力公交车的示范运行。在亚运会前期开辟若干条新能源公交专线。
10.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组织相关建设单位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完成2-5个国家、省、市各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集成应用可再生能源、节能建材等技术。
十、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从目前至2020年,为实现广州市新能源发展规划并使2020年新能源比例达到15%的战略目标,估算需要投入资金约1000亿元,按12年平均分配投资总额估算,每年的投资额占当年GDP总量比超过1%。
(二)环境和社会影响
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风力发电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而且可显著减少煤炭消耗和火力发电的水资源消耗。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和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本身就是清洁生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生物质能源利用过程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远少于燃煤利用过程,而且对环境基本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量。因此,新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是友好的。
新能源车的利用将有效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化石能源消费,有利于降低我市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新能源车的尾气排放能够达到更为严格的环境标准,甚至实现零排放,因此有利于改善我市大气环境,改善人居和商务环境。
为保障各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展,各项新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新能源装备生产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中具体的新能源工程项目还要按照国家或地方的专项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在实现2020年规划任务后,节能和新能源车产业产值将达到2400亿元,核电装备的产值将达到900亿元,其它新能源设备制造产值将达到500亿元,各种新能源利用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热泵和太阳能热水器以及替代燃料等,预计产值将达到约200亿元。2020年新能源总产值可望达到4000亿元。
2、环境效益
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将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达到2020年发展目标时,共实现减少产生二氧化硫18万吨,减少产生二氧化碳2000万吨,其中本市新能源利用直接减排二氧化硫3万吨,减少产生二氧化碳800万吨
3、社会效益
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将节约和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显著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降低我市单位GDP的碳排放强度,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到2020年,利用可再生能源将可改善约10万户农村居民的生活用能条件,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重要作用。
发展新能源将成为广州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按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模估计,到2020年,在新能源开发利用、设备制造、技术研发和相关配套及服务等方面为社会提供约50万个就业岗位。
十一、保障措施
(一)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制。建立由市经贸委牵头,发改委、建委、科技局、环保局、交委、市政园林局、质监局、农业局、水务局、环卫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重点项目办、市府研究室、市科协、有关区和县级市政府、广州供电局、广汽集团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综合规划和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新能源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二)制定新能源发展各项重点工程工作计划。10个重点工程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各项重点工程的工作计划或行动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并树立一批典型,着力抓好重点区域(萝岗、南沙、白云、增城、从化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按计划、按步骤、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
(三)制定鼓励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政策措施和奖励办法。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开发、示范、推广、应用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根据重点工程的特点,结合实际具体策划和实施好重点工程和一批示范项目。
出台《广州市建筑节能条例》、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建设规范、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设计、施工纳入建筑过程审批程序的指导意见、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实施方案等一批鼓励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在现有的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新能源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
出台奖励或优惠政策等措施,推进新能源相关产品的广泛应用。将新能源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纳入我市科技发展规划,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新能源技术和产业体系,为大规模开发利用新能源提供支撑。
(四)加大推广新能源应用的力度。组织开展发展新能源宣传活动和科普活动,提出一批宣传口号,建立一批科普基地,认定一批应用新能源的典型,推广一批新能源技术和产品。通过专家论证,择优选择一批技术成熟、质量可靠的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向全社会推广,由用户选择使用。为市民举办新能源知识讲座、讲解新能源产品的使用办法、开放示范点让市民参观、近距离接触新能源、踊跃地使用新能源。对应用新能源效果显著,达到有关标准的项目,由单位申请,经市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审核予以公布;成绩突出的,按规定授予“新能源应用示范项目”称号,并予以表彰和奖励,促进全社会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可再生能源的重要作用。
(五)多方筹措新能源发展资金。采取政府支持引领、区县配套支持、企业自筹投入的多方筹措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能源产业和应用,落实明确的项目和工程,合理、经济、科学地投入资金,保障实施。
(六)依靠技术进步,提高新能源利用水平。建立新能源技术创新体系,鼓励新能源装备和原创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在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热泵技术、锂电池技术、尖端核能开发技术方面取得创新和突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实现产业化发展,从而极大地降低新能源的利用成本,消除新能源利用中的最大障碍,促进新能源的推广应用。
(七)凝聚新能源创新队伍。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引进优秀新能源人才,鼓励优秀人才来我市创办企业、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引进具有研究基础和技术积累的研究团队。组建若干个新能源重点发展领域的专家队伍,以全国乃至全球的视野,把脉我市的新能源规划和发展,为政府决策发挥智囊作用。
(八)加强国际国内合作,高起点推动我市新能源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国内外企业和个人来我市投资生产、设立研发机构,加强技术引进和合作,利用国际合作机制,与我市的姐妹城市共建新能源技术转移和创业的国际化平台、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国际基金组织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积极拓展新能源的融资及国际先进技术的转移途径,吸纳国际经验,积极探索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的路线图。
来源:广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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