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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与汽车电子”专项工程实施方案(2012-2015年)

上海市政府 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部署,继续围绕”有舍有取”、”四个聚焦”的要求,发挥上海的综合优势和巩固高新技术产业化取得的先发效应,率先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汽车电子产业能级提升,争取国际先进水平,更好地服务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转变和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产业发展现状

  从国际情况看,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为抢占新一轮产业制高点,投入巨资加紧在国家战略层面部署推进新能源汽车和高端汽车电子产业化,不断拓展产业技术新的领先优势。从国内情况看,近年来国家在科技攻关、产业布局、示范运行、鼓励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布局和产业链体系初步确立,汽车电子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配套能力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和私人购买领域的示范规模逐步扩大。从上海情况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2009年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和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汽车电子产业链的支持力度,明确了产业化发展规划,确定了技术路线和量产目标,制定了专项产业政策。目前,一批混合动力轿车、电动客车等产品实现了批产上市,以”三电”为核心的产业链初步形成配套能力;汽车电子产业规模快速增长,自主化水平和协同开发、产业配套能力不断提高;嘉定等区域为主的产业基地集聚效应显现,国家级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成为国家首批公共服务领域示范、私人购买试点和国际电动汽车示范城市,发挥世博效应累计示范推广了约2000辆新能源汽车,加强了国际交流和技术合作;同步开展制定了配套鼓励政策、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和标准规范,推进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和一批充电配套设施的建设等。

  总体而言,本市新能源汽车和汽车电子产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和一定的国内领先优势,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新能源汽车技术积累较少、产品性能不够成熟、全新量产车型不多、初期成本较高,动力电池技术薄弱和配套能力不足,标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自主品牌汽车电子软件开发等研发能力有待提升,产品性能有待整车认可,公共技术平台功能有待完善。公共服务、私人领域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配套政策有待加强;商业模式创新需要政策扶持。充电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有待明确,区域性综合性示范应用需要实践以积累推广经验,需要统筹全市规划、交通、能源、科技等政策资源积极支持。

  二、专项工程实施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能源汽车战略的要求,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以整车为龙头,电池、电机和汽车电子控制系统为核心,示范应用为先导,科技研发、基础设施和鼓励政策为支撑的产业化格局,加快完善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产业链协同配套体系和社会化系统支持体系,继续保持和巩固国内领先、追赶国际先进的先发效应和综合优势,率先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形成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与发挥自身优势相结合,坚持自主集成创新与传统产业结构提升相结合,坚持整机牵引带动与关键零部件突破配套相结合,坚持市场导向与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相结合,坚持产业推广与区域性综合示范应用和城市总体功能定位相结合。

  (三)发展思路

  1.聚焦重点,系统布局。进一步聚焦高性能电动汽车和先进汽车电子控制系统,即以电驱动为特征的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汽车三大技术路线,先进动力总成和底盘电子控制系统、车身电控系统、车联网和车载电子信息系统、汽车总线网络及嵌入式系统、汽车芯片、传感器及执行器等关键元器件五大电控系统。

  2.自主创新,突破瓶颈。强化以整车为牵引,拉动本土化零部件的自主开发和协同配套,实现整车集成、动力系统、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系统和总线网络、车联网等汽车电子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加快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和自主化配套产业规模,保持国内领先优势。

  3.产业引领,规模应用。加快支持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和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提升产业化水平,形成稳定的量产规模,加快抢占并进入上海以及国内外主流车型的规模化配套供应体系,率先推进车联网、电动汽车及远程监控服务等示范应用和充电配套设施建设。

  三、专项工程主要发展目标

  (一)投资及产值规模。到2015年,预计专项工程领域五年新增研发和产业化投资累计150亿元左右,其中新能源汽车约100亿元;年产值达到930亿元左右,约占本市汽车工业产值的20%,其中汽车电子780亿元。

  (二)产销及应用规模。到2015年,预计本市新能源汽车企业形成年产6-10万辆的产能,其中本地产能在5-8万辆;争取本市五年累计新增3万辆以上的市场销售,占全国6%以上,其中乘用车、商用车分别约占90%(27000辆)和10%(3000辆);争取5-8款全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量产,形成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本土化供应体系;汽车电子产业国内市场份额占比达到30%左右;产业整体实力和产销规模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三)技术及成本目标。到2015年,全面掌握整车集成及动力电池等核心技术,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15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元/瓦时以下,循环使用寿命稳定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电驱动系统功率密度达到2.5千瓦/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00元/千瓦以下。燃料电池电堆性能进一步提升,整车成本大幅度降低;进一步保持动力系统和汽车电子等技术在国内的领先优势;自主品牌汽车电子和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核高基等重大项目成果实现产业化应用,汽车电子基础软件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四)商业模式及配套设施目标。到2015年,除整车购买外,探索整车/电池租赁、汽车共享等新型商业推广模式,促进远程监控网络服务和车联网等技术的示范应用;预计示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亿元左右,力争累计建设5000个左右道路、P+R等社会停车场所的公共充电桩、若干个单位/私人自用充电桩和50个公共充换电站,结合现有加氢站改建或新建5座加氢站,完善配套设施运营和安全保障运行体系。

  四、专项工程实施重点领域

  (一)新能源汽车

  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进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动力系统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国外专利技术,同步开展动力系统控制器研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开发及万辆级产业化能力,带动相关关键零部件产业链的发展,在动力、节油与排放等整车性能方面争取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2.纯电动汽车

  进行高性能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形成动力系统研制、底盘设计、系统匹配、整车开发和定型试验等产业化开发能力,完善生产工艺及安全性研究,同步开展动力系统控制器研发,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带动电池等国产零部件规模化发展,整车性能争取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3.燃料电池汽车

  建立燃料电池汽车自主开发能力,完善整车布置、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集成技术方案,提升关键部件新材料、新结构和新工艺技术水平和整车可靠性、耐久性和安全性技术,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同步开展动力系统控制器研发,带动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链的发展,形成批量生产和配套能力。

  4.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

  进行锂电池新型关键材料和工艺研发,在电池单体一致性、管理技术、系统寿命、可靠性等技术实现突破性进展,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电池功率、能量密度和系统集成等方面争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符合汽车工业标准的动力电池系统产品批量生产与供货能力。

  5.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

  自主开发满足整车需要的驱动电机及控制产品,突破永磁材料、耐久性等关键技术,系统性能争取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形成符合汽车工业标准的电机系统产品批量生产与供货能力;根据插电式/增程式汽车的技术要求,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混合动力机电耦合动力传动总成。

  6.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系统

  研制出高容错、高可靠性、低成本的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器硬件及底层软件,进行控制器硬件的开发设计、抗干扰设计、容错保护设计、生产与测试、产品性能验证等,满足驱动控制、整车能量管理、动态协调、故障诊断、安全容错保护、网络管理通信等功能需求;制定整车控制器技术规范等基础性标准,为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持。

  7.配套设施及示范应用

  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化需求,完善车载充电器、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充换电设施、远程监控等技术,形成系列化标准产品,结合电网平衡要求和区域性综合示范需求,依托公共停车场所等区域,适度超前布局充电桩、充换电等基础设施,构建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形成网络化配套设施和市场化运营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性综合性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结合车联网等技术,积极探索新型商业运营模式。

  (二)汽车电子

  1.先进动力总成和底盘电控系统

  加快推进符合欧IV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控制系统、汽油缸内直喷电控(GDI)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DCT、AMT等汽车变速传动电子控制系统开发和应用。重点突破底盘电控系统一体化技术,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并实现产业化配套。

  2.车身电控系统

  推进LED前照大灯等智能灯光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推进集成化、网络化综合功能的中高端车身控制器(BCM)等模块及零部件规模化配套应用发展。实现新型显示和总线控制、人机界面等技术在组合仪表中的应用,推进产业升级换代。

  3.车联网和车载电子信息系统

  加快车载信息终端在多模导航、短距离通信、网关集成、多媒体显示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发展,实现前、后装市场的规模应用。推进本市3-5个车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培育完善车联网与车载电子信息系统产业链,推进技术标准与应用规范的制定。

  4.汽车总线网络和嵌入式系统

  重点以FlexRay、MOST总线产品为主线,推进整车网络体系构架、网络操作系统,以及应用软件设计、仿真和测试开发工具、嵌入式系统平台等的自主研发。重点发展整车和关键汽车电子零部件产品嵌入式软件的应用和产业化。

  5.汽车芯片、传感器及执行器等关键元器件

  大力发展片上系统(SoC)技术,重点支持车身、车载终端核心芯片、汽车级移动通信芯片、MCU控制芯片、传感芯片、IGBT等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排放气体传感器、雷达传感器、关键传感器等自主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直喷喷油器、直喷高压喷油泵及高压油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VVT)等关键执行器形成自主技术产品和配套。

  五、产业发展总体布局

  (一)重点建设嘉定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率先形成具备国内一流的研发、制造、试验、示范和检测认证、成果转化、贸易等综合性产业和服务功能。

  (二)加快建设浦东(金桥、临港)、金山(枫泾)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基地,继续建设闵行、松江等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基地,促进浦东、嘉定汽车电子产业集聚区的技术改造和能级提升。

  (三)大力推进徐汇、闵行、松江、青浦、杨浦、奉贤等汽车电子产业拓展区的协调发展,形成汽车电子芯片、模块、关键零部件、总线网络等国内领先的完整产业链体系。

  六、主要举措

  (一)积极对接国家产业规划,努力承担国家专项。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物联网等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要求,建立上海重点项目库。优先推荐并积极争取代表上海水平的优秀项目进入国家相关产业与科技重大专项和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加大地方配套支持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和汽车电子产业链合作,争取率先开展相关产业链试点并实现产业化突破。

  (二)加快突破关键技术,形成自主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以上汽等整车企业为龙头,带动本地零部件的协同开发和配套体系建设。重点聚焦掌控新型高效动力电池材料、工艺等核心技术,达到整车量产要求。加快突破电驱变速箱、汽车电子控制器等关键技术瓶颈,形成自主化的产业化配套能力。加快推动驱动电机和电控系统等产品扩大到十万套级的产能,拓展国内外市场。同时,继续推进隔膜、电力电子功率模块(IGBT)、燃料电池质子交换膜及电堆等技术攻关和国产化。

  (三)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品上市。进一步落实国家公共服务领域、私人购买等配套政策,制订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准入的地方标准规范,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实施扩大政府采购、鼓励建桩、专用停车位、租赁牌照等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和新一代电动客车等产品的上市,推动公交、环卫、公务等行业率先采购和高校、园区、央企等大客户团购。到2015年,力争实现20款左右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和专用车批产上市。支持融资性租赁等商业模式创新,支持整车企业建设完善的远程监控网络服务平台和维护保养应急体系,保障安全运行。

  (四)聚焦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发挥产业集聚效应。继续支持嘉定、浦东等区县引进一批电芯等优秀企业和产业链关键项目,推动零部件产业的上下游合作整合。落实土地、人才、专项等支持政策,优先保障和推进一批重大项目的落户、开工建设,支持一批企业加快产业化并进入国内外主流配套供应体系。对接产业创投、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发展,形成新能源汽车和汽车电子产业集群效应。

  (五)加强公共平台功能建设,提升服务产业水平。继续支持机动车检测中心形成国内领先的完整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试验认证和检测能力。发挥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等公共平台作用,支持同济、交大、中科院上海分院等科研院所加强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加快完善汽车电子零部件检测、关键芯片制造、嵌入式软件测试等公共平台。鼓励嘉定建设新能源汽车技术成果展示、交易平台。支持建立新能源汽车和汽车电子等地方标委会,研究制定整车、关键零部件、配套设施、远程服务、电池回收等标准规范。推动车联网与车载信息服务、电池、电机等产业联盟建设和功能完善。

  (六)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扩大示范应用规模。支持嘉定、杨浦、闵行、崇明等区域率先开展新能源汽车综合性示范应用工程,带动公交、通勤、环卫等商用车和私人乘用车的市场推广,逐步扩大到浦东、徐汇、松江等区县。推进车联网与车载信息服务应用示范工程和园区建设。同时,完善充电、加氢等配套设施规划和电价方案、运营机制,近期以满足市场需求为主、以综合示范区域为主、以分散交流慢充为主,大力支持相关企业超前在道路、P+R等公共停车场所布局建设一批社会公共充电桩及专用停车位。同步推进企事业单位建设自用充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充换电站和加氢站,逐步形成全市配套设施网络。

  七、组织实施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新能源汽车及汽车电子专项工程发展目标。要建立联合发布信息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新能源汽车及汽车电子专项工程实施的有关信息。相关部门和区县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相关部门和区县要及时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1日

来源:上海市政府

作者:办公厅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zhengce/2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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